奢侈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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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玉記事起,他便在孤兒院長大,六歲那年,今玉被一戶人家領養,可僅僅半年後,養父母卻雙雙意外去世。
面對遺產,一位與今玉素不相識,毫無血緣關係的“姑媽”跳了出來,笑著將他接回了家,並在接下來的幾年內想辦法將屬於今玉的遺產變成“姑媽”的財產。
在“姑媽”家裡,今玉雖沒有遭受非人對待,卻也整日受人冷眼。
八歲,他學會了做飯,之後,家裡的飯菜都由他來做。
十四歲,今玉再也受不了那種奴才般的生活,主動離開他那位所謂的“姑媽”獨自生活。
之後的幾年,他一邊打工一邊上學,直到他年滿十八,才算徹底擺脫了“姑媽”一家。
脫離“姑媽”一家的當天下午,今玉一紙書狀將“姑媽”一家告上法庭,最後追回養父母留下的屬於他的那份遺產。
而後,今玉毫不猶豫、一分未留將遺產捐贈給了養育他的那所孤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