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啟示。其歷史功績是應當肯定的。
由於歷史條件和醫藥學術水平的限制,當時對藥物的認識還不夠深入。並且還受到道家和方士思想的影響,其對藥物品位的判定。帶有若干主觀臆斷的成分,未能反映出藥物臨床效應的客觀實際。如書中將有毒的丹砂列於上品之首,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加之這種分類比較原始粗略,所以,隨著醫學實踐的發展和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三品分類最終被其他分類方法所取代。
自然屬性分類依據藥物來源的植物、動物和礦物的三類不同歸屬,再結合各類的不同特點進一步細分藥物的分類方法稱為自然屬性分類。自然屬性的分類思想,在我國源遠流長,漢字中的偏旁部首,就是這種分類思想的集中表現。首先應用自然屬性分類方法的中藥學專著是《本草經集註》。該分類方法最適用於載藥數目繁多的大部頭藥學著作,所以成為後世綜合性本草藥物分類的主要方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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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本草綱目》則是古代本草按自然屬性分類的最高成就,書中採用該方法將1892味藥分為60類。其礦物藥的金類主要是金屬的單體物質、合金和金屬礦石,玉類主要是矽酸鹽化合物,石和滷類多是非金屬單體及其化合物。每一類中,還大體上將相同元素和化合物集中排列。植物藥中的草部,又分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類、雜草9類。各類藥物的排列次序也較為科學,如芳草之中當歸、芎勞、蘼蕪、蛇床、藁本、白芷等依次相隨;毒草中大戟、澤漆、甘遂、續隨子等列為同類。前者是因為“花實似蛇床”(傘形花序);後者則是莖葉“折之有白汁……結實一顆三粒相合生”,這正是大戟屬植物的主要特徵。其對植物的“析族區類”,已孕育著現代科屬分類的萌芽。其動物的排列“由微至巨,由賤至貴”,完全符合生物進化的觀點。《本草綱目》的分類,領當時世界之先,綱目分明,便於查閱,在國內外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古代本草中的自然屬性分類,基本上是實用性的分類,與現代系統的植(動)物學自然分類,尚有本質上的區別。但這種系統的自然分類,對臨床中藥學的意義不大,目前主要為藥用植物學、中藥鑑定學與藥材學等學科所採用。
3。功效分類依據藥物的主要功效進行藥物分類的方法,稱為功效分類。中藥的功效分類,是以方便臨床用藥為目的而進行的分類,能夠揭示藥物防病治病作用的區別和聯絡,因此成為現代臨床中藥學分類的主流。中藥的功效分類經歷了漫長的發展過程,這種思想的萌芽。可以上溯至《神農本草經》,其所謂上品“益氣”、“延年”,下品“除寒熱邪氣”等。無疑是考慮了功效為標準的。陳藏器《本草拾遺》提出藥有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溼十類,雖然還不是具體的功效。但在功效分類的發展中,邁出了關鍵的一步。明清時期隨著人們對中藥功效認識的提高,以功效分類為主的本草逐漸增多。但在當時,藥物按功效分類的方法初具雛形,所分列的類別比較粗糙,查閱時仍不夠方便。
現代臨床中藥學一般將藥物分為解表藥、清熱藥、瀉下藥、祛風溼藥等,其下再分若干小類(節),如清熱藥又分清熱瀉火藥、清熱燥溼藥、清熱解毒藥、清熱涼血藥、清虛熱藥等。
相關理論摺疊
其一。毒藥非“毒”摺疊
追溯到遠古神農時代,《淮南子。修務訓》中這樣記載:“神農……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
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二毒。”由此,古代把所有治病的藥物泛稱“毒藥”。《素問。異法方宜論》說:“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在古人看來,是藥三分毒,實際上是指藥物的特性;後來才用以專指毒性較大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