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跟昨天一樣的啊,貝斯特老弟。”king警官說道。
“這個墓地好像是最新被人挖掘過啊,看來這個盜墓賊十分的專業啊。”貝斯特說道。
“盜墓的定義:盜墓是指個人或團體以非法的方式進入不屬於自己財產的陵墓,取出其中的物品以為己用的行為。它的發生通常伴隨著對古墓不可恢復的破壞。和盜墓在行為上比較類似的考古,一般是官方組織的大規模進入古墓取出其中物品並做考古分析的行為,考古和盜墓最根本的區別就是:盜墓是為了個人非法的利益,並且會對文物造成極大的破壞。而考古是為了社會的利益,取出的物品一般存放博物館參觀或進國家檔案室進行研究以及修復和保護。把盜墓與考古視為等同是相當無知的。”貝斯特解釋道。
“你的意思是說盜墓的本身就是違法的行為咯。”雕塑家奧修問道。
“是的,盜取他人墓地的陪葬品就是犯法的行為。”king警官說道。
1盜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術、經驗;一方面靠工具操作,舊社會民間盜掘工具為鍬、鎬、鏟、斧和火把、蠟燭等。明代以前,盜墓賊沒有探測專用工具,明代開始使用鐵錐,它的出現使盜掘者僅以地面有明顯標誌(如封土、墓碑)的墓葬為物件一去不復返。盜墓者利用特製的鐵錐,向地面無標誌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據錐上帶上來的金屬氣味,選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盜掘。明代王士性在《廣志繹》中說:“洛陽水土資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然葬雖如許,盜者尚能錐入而嗅之,有金、銀、銅、鐵之氣(味),則發(掘)。”
2從鐵錐到“洛陽鏟”,是北方盜墓賊使用地下探測工具的一個飛躍。北方特別是洛陽、關中地處黃土塬區,水深土厚,“洛陽鏟”的鏟夾寬僅2寸,寬成u字半圓形,鏟上部裝盜墓工具長柄,把此鏟每向地下鑽插一下,就可以進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圓口內的地土原封不動地帶上來。
3盜墓覓寶之事古即有之,於今尤烈,其方法、技術、工具演變成更趨現代化、智慧化、集團化,探測用軍用羅盤、探測儀,開挖用雷管、炸藥、電鋸,運輸通訊用汽車、摩托車、手機,因而打擊盜掘古墓、販賣走私文物的鬥爭更為複雜艱鉅,任重道遠!(未完待續)
第二百一十四章 疑冢
跟北方洛陽、關中等地不同,南方許多地方土薄石多水位高,“洛陽鏟”無用武之地,當地盜墓賊“因地制宜”,經過長期不斷摸索總結,形成一套覓寶、識寶的方法和技巧。湖南學者劉鴻伏先生與民間古玩文物販子打交道多年,藉機瞭解、研究解放前長沙周圍地區的盜墓賊的辦法和技術,歸納為“望”、“聞”、“問”、“切”四字訣。
“望”是望氣看風水。老盜墓賊經驗豐富,又多擅長風水之術,故每到一處,必先察看地勢,看地面上封土已平毀的古墓坐落何處,只要是真正的風水寶地,一般都是大墓,墓中寶物必多。以風水術指導地面無標誌的墓址的確定,幾乎百發百中。據說民國年間長沙一蔡姓盜墓高手極擅風水之術,他若出門選點,從者必雲集左右。有一次他到寧鄉縣走親戚,行到一風景甚佳處,指著一塊水田對同行人說,此田下必有大墓,墓中寶物必可使你我驟富。同行者均不信,此人於是跟他們打賭:若無古墓,自己輸一千美元。反之,墓中出了寶物自己獨佔七成。眾人賭興大發,遂暗約鄉民數十人於夜間發掘,至半夜果然掘出磚室大墓,墓壁彩繪死者生前生活圖景,墓內有寶劍、寶鼎、玉璧、漆器、金餅、硯、竹筒等物。後來他們賣給美國傳教士,得大量美元而暴富。
“聞”即嗅氣味。有此奇術的盜墓者專練鼻子的嗅覺功能,他在盜掘前,翻開墓表土層,取一撮墓土放在鼻下猛嗅,從泥土氣味中辨別墓葬是否被盜過,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