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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喜不喜歡的,不重要 (第1/2頁)

第74章 喜不喜歡的,不重要

“神勇武士!”

這個稱呼,劉信回到沛縣後,就再也沒有聽人提起過了。

“請讓我死在自己手裡!”

寧死不屈,正是這個時代刺客的風骨!

這個刺客,應該是魏國人,早就認識劉信。他闖入劉信的健身館,確實不是誤打誤闖,而是有意為之。

但,他顯然並不是要求劉信幫助自己。

實際上,他故意讓劉信追上自己,死在劉信的面前,看起來,應該是自知已經逃不掉,因此寧可把抓住自己的功勞,獻給劉信。

他對劉信沒有惡意,甚至充滿敬意。

劉信來不及更多的思考,沛令帶著蕭何、曹參,已經趕過來了。

沛令姓王,名勾。倒是名如其人,身材精瘦修長,有個鷹鉤鼻子。一見倒在地上血泊之中的刺客,滿臉怨毒,道:“無知暴徒,人人得而誅之!敢來沛縣,必定死路一條!”

那個秦兵的百夫長,弓箭不錯,同時也善於拍馬屁,立即領會王勾話中的含義,道:“沛縣有大人主政,那是政通人和,上下齊心,豈能讓刺客跑了!”

王勾假意謙虛,笑著對劉通道:“這次雖然沒有能夠抓住刺客,但把刺客斬於劍下,也是為朝廷除害,為皇帝分憂。這多是劉信的功勞!”

秦兵百夫長雖然射傷了刺客,但終歸沒有能夠把刺客拿下,反倒讓劉信立了頭功,心中惱恨,道:“劉信確實有功,但若不是大人您指揮若定,佈下天羅地網,讓刺客無處可逃,也輪不到劉信建功了!刺客伏誅,大人當之無愧是首功!”

王勾大笑起來,道:“百夫長射傷了刺客,也是有功的!刺客膽大妄為,居然敢潛入沛縣,幸虧曹參的資訊靈敏,及時得到舉報、發現刺客,這也是大功一件啊!”

“都有功!都有功!”劉邦這時氣喘吁吁地趕過來,大聲道,“沛令大人是首功,我們家劉信奮勇殺敵,把他孃的刺客給滅了,應該是次功,曹參和百夫長有功,蕭何及時協調組織大家一起行動,他孃的要不然也沒有這麼快圍住刺客,這也功不可沒,還有這麼多軍中兄弟、官差兄弟們,個個奮勇爭先,困住刺客,那也有功!就是我們沛縣的百姓,一起協助官府抓捕刺客,許多人他孃的都被刺客殺死了,那也有功!”

這個時候的劉邦,不過是沛縣衙門一個新入職的官差,地位可謂十分卑微。這麼樣在沛令面前大聲說話,而且語言粗俗,沛令本來十分不喜。

但,劉邦可是與張耳稱兄道弟、在魏王面前也談吐自如的人,早就見過了許多達官貴人,要說在這沛縣,數真正見過世面、結交過大人物的,還沒有人超過他。

就是沛令本人,也從來沒有見過王侯、宰相之類的大官,沒有結交過張耳這種名滿天下的豪俠,論眼界見識,也比不上劉邦。劉邦又怎麼會把沛令放在眼裡。

更重要的是,自從他在魏國“發財”歸來,這些年,包括沛令在內,也包括蕭何、曹參,乃至這個軍中的百夫長,這沛縣大小官員,有誰沒喝過他劉邦的酒、吃過他劉邦的飯?沛令更是收過他多少財物?

所以,劉邦現在的職務、地位雖然卑微,但說話全無顧忌。這全縣大小官員,在他眼裡,也不過爾爾。

況且,他這一番話,評功擺好,確實說得在情在理,讓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所有人,都有功勞。因此,大家聽他說完,立即都大感認同,歡呼起來:“劉老四說得對!沛令大人是首功,我們大家都有功!都有功!”

就沛令而言,能夠在全國率先誅殺刺客一名,確實是為朝廷立了大功,本身就是喜事。他是沛令,首功是自然的。而如果按照劉邦所說,全縣上下都有功,這正好證明沛縣上下齊心、政通人和,看在秦始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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