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第一次牽女孩的手!”
胡軍沉浸在回憶中,臉上的笑容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苦澀。“我們跑到了一個偏僻的角落,才停下來大口喘氣。我看著她,她的眼睛裡透著一種倔強和勇敢,那一刻,我彷彿看到了一絲生活的希望。從那以後,我們就成了朋友,她總是跟著我,不管我做什麼零工,她都會在旁邊陪著我,給我遞水擦汗。”
“漸漸地,我發現自己對她有了特殊的感情。她也向我敞開心扉,告訴我她的身世。她自幼父母雙亡,只能在街頭流浪,靠著賣些小物件勉強餬口。我也將我的事情告訴了她,但她並沒有因為我是一名殺人犯而選擇離開我,而是不斷的安慰我,和我說,這不是我的錯。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我們,相互依偎,彷彿在這冰冷的世界裡找到了一絲溫暖,於是我們在一起了!” 胡軍的聲音有些沙啞,眼神中滿是眷戀。
“就這樣,我們一起在這個小城市度過了三年的時光,而這三年也是我人生中最安心,最快樂的三年!然而,好景不長。我們所在的城市經濟不景氣,零工的活越來越少,我面臨著失業的困境。看著李豔跟著我過著飢一頓飽一頓的生活,我心急如焚。而就在這時,壓倒我心中的最後一絲善念也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而徹底泯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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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軍的眼神變得黯淡,聲音也低沉了下來:“李豔在一次外出賣小飾品的時候失蹤了,我發了瘋一樣的四處找她,但始終一無所獲!“
胡軍的臉上滿是痛苦的神色,他的雙手不自覺地緊握成拳,彷彿又回到了那段煎熬的時光。“兩個月的時間,我找遍了我們曾去過的每一個角落,問遍了所有可能知曉她下落的人,可得到的只有失望。那些日子裡,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心中滿是對她的擔憂與思念。”
“就在我幾乎絕望的時候,一個曾經和我一起幹零工的工友突然打電話告訴我,他在隔壁市的一家夜總會見過一個女孩,長的很像李豔,但他不敢確認,只是聽說 我在找她,就打電話和我說了一聲!”
胡軍的眼神瞬間燃起一絲希望的火焰,他急忙說道:“我聽聞這個訊息後,一刻都不敢耽擱,立刻奔赴隔壁市。一路上,我的心像被一隻無形的大手緊緊揪住,腦海裡不斷浮現出各種可怕的念頭,我害怕李豔遭遇了不測。”
“當我趕到那家夜總會時,看到門口站著幾個凶神惡煞的保安。我強裝鎮定地走進去,裡面燈紅酒綠,音樂震耳欲聾。我在人群中焦急地尋找著,終於,在一個角落裡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那一刻,我的心差點跳出嗓子眼,是李豔!但她的眼神卻空洞無神,整個人憔悴不堪。”
胡軍繼續說道:“後來我才知道,李豔是被人販綁架,然後糟蹋完之後,以十萬的價格賣給了夜總會。當我看到她時,她已經不再是那個活潑開朗的女孩了,而是一個被折磨得憔悴不堪的軀殼。她的眼神空洞無神,彷彿失去了靈魂。我心疼極了,想要立刻帶她離開這個地方。”
但是,夜總會的保安並不允許我輕易帶走李豔。他們告訴我,李豔已經是這裡的“商品”,想要帶走她,必須一次性支付五十萬的贖身費。我哪裡有那麼多錢?我只能懇求他們,希望他們能夠放過李豔,但得到的只是無情的嘲笑和嘲諷。
那一刻,我徹底憤怒了。我像一隻被困在籠子裡的野獸,瘋狂地想要掙脫束縛。我衝上前去,與那些保安扭打在一起。但是,我一個人的力量終究是有限的,很快就被他們制服了。他們狠狠地毆打我,我疼得幾乎昏厥過去。”
“我被扔出來後,我知道,我必須想辦法搞錢,想辦法把李豔救出來!於是我用了我所有的錢,託付了很多人,終於搞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把手槍!而能讓我快速湊齊五十萬的最快方法就是搶劫,於是我開始籌劃我人生中的第一次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