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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果然動了起來,不過依舊是閒庭信步。

我轉頭看向志娃,心說看吧,這馬根本沒有跑起來。志娃看著我身下慢步的馬兒說:“可能是它今天心情不好,不願意跑吧。”

“也可能是方法不正確,你再回去問問那姐姐。”說完他就大喊兩聲駕,騎著馬兒跑了出去。

心情不好?還真能有這種解釋?看到志娃身下那活力四射的馬兒,再對比我身下悠閒慢步的它,我還真有點相信了。馬兒啊馬兒,我心說,你不能因為自己長得比其他馬好看,就喪失掉了奔跑的天性。

調轉馬頭,慢步的它載著我走回了馬舍。周志宏和程佳華也騎上了馬,在馬舍周圍轉悠。那幾匹沒有載人的馬,就在草場裡走走停停。就還剩那女子,披著斗篷斜靠在馬舍旁。

我讓馬靠過去,然後問她:“這馬不跑,怎麼回事?”

“用腿夾它。”她抬頭道。

“試過了,不管用,它還是不肯走。”我說,“是不是要用鞭子啊,你那兒有嗎?”

“用不著,”她圍起雙手說,“你這樣,用腳後跟踢它的肚子。”

“噢。”我應了一聲,然後從鐙子裡抽出右腳,用腳後跟往它肚子踢了一下。一對馬耳朵立即動了動,然後馬的步伐變快了些。

嗯,我心說,起作用了。我又踢了一下,順勢再甩了甩韁繩,果然馬就慢跑了起來。慢跑之中,我身體有些不穩,趕緊踩回蹬子才穩住了身體。

我這個位置看不見馬的表情,要是能看見,想必它是極為不情願的吧。這馬雖然好看,可是卻有些懶。

“駕!”不自覺的,我也對它喊了一聲。或許是人馬相處的幾千年中,人對馬的馴喚,已經悄然融入到了基因之中。這就好比一個小孩看到一條狗,沒有人去教他怎麼做,他也會對著狗喚幾聲。

我甚至還聽說過一種理論,馬在人類發展的歷史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因為馬代表著速度,在人類古代社會,資訊封閉的時候。沒有現今的機械車輛,資訊的傳播,就必須依靠這種速度。

據說,哥倫布發現美洲大陸後,為什麼美洲人會遭到歐洲人的屠殺,科學技術是一個方面,但如果美洲各個部落聯合起來的話,人數上的優勢未必會讓歐洲人能如此輕鬆的血洗。可惜的是,美洲的各個部落幾千年來幾乎沒有交流,更談不上聯合了。原因是,美洲沒有馬,僅憑人力是無法逾越部落間的距離的。

看吧,無論是古代的絲綢之路,還是軍隊的征戰,沒有了馬匹,很多事情都無法辦到。所以,人類跨上馬背上的那一刻,是人類歷史發展重要的節點之一。

同時,騎在馬背上奔騰的我,也明白了為什麼古代的皇親國戚們出門都喜歡騎馬。坐在馬背上,物理上的制高,能給人高人一等的感覺。古戰場上對陣衝鋒的重騎兵,高頭大馬就給他們帶來了心理優勢。假使現在有人開著豪車到我面前,我也不會覺得我的坐騎比他的差。

這也是人類最古老的情愫吧。

跑動中,我又踢了幾腳馬肚子,馬兒的速度變得更快。為了保持好身體的平衡,我不得不躬起身子,拉好韁繩。這種感覺,非常的爽快,就像是騎著一輛高速飛馳的、自動駕駛的摩托車,雖然減震差了一點。

怪不得總要把策馬奔騰與美好年華聯絡起來,等我駕馬的技術熟練了,我也要像還珠格格里的那樣帶著段可跑一段。

騎馬超過陳莉姍她倆時,我故意扭頭驚叫了一聲。奔過在柵欄邊侃大山的王張二叔時,我也自以為很酷的看了他倆一眼。但馬兒在草場裡跑來跑去,我也沒遇見吳林禹,不知道他駕著馬去哪兒了。

這感覺雖然爽快,但在冬天裡乘坐過摩托車的都知道,速度帶來的風,可謂是如冰刀一般,不住的往你臉上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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