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部分 (第2/5頁)

可沒那麼容易就睡著,躺在那裡犯迷糊。

鸚鵡主人帶小花這是去哪兒?不像是去醫院檢查身體啊,現在才三點多,檢查身體根本用不了那麼長時間。所以說是帶出去炫?沒聽說哪裡有寵物節啊?唔……可能是有他沒注意吧……管他呢……

迷糊著迷惑著莫博曉就再一次睡著了,睡著之後到了飯點兒自然醒,起來伸個懶腰環顧四周發現屋子裡一個人都沒有。

沒回來就沒回來吧。莫博曉張大嘴打了個哈欠舔了舔嘴,跑到飲水機那裡勾開開關喝了點水就要從陽臺跑出去了。

陽臺門鸚鵡主人走的時候自然是要鎖上的,不過莫博曉能開啟也就不算事兒了。倒是爬上通風口的時候莫博曉猶豫了一下,糾結一會兒自己要去哪兒。但糾結不過是一秒鐘的事兒,在想起來帕奇那一窩狗崽子之後莫博曉果斷決定要去它那裡。

不過鸚鵡主人家跟哈士奇主人家還是有一大段距離的,莫博曉也沒想著等跑到帕奇那裡再湊合著啃狗糧,直接就拐到一條賣小吃的店特別多的路。看了半天盯上了一個剛排完隊買完麻花的姑娘。

盯上之後莫博曉就跑過去了,跑過去肯定不會開口叫,他就只是過去繞著女孩兒的腿轉一圈然後坐在她身前默默盯著那條麻花她就知道是啥意思了。

這麼簡單的肢體語言女孩自然是秒懂,看了看貓又看看麻花,嘆口氣就領著貓到路邊蹲下去喂貓。

朕就知道身上會帶毛絨掛墜兒的妹子比較好坑。莫博曉張嘴咬住女孩撕下來的油條,嚼了嚼。抖了抖耳朵。以前計麗英給他買過這種蜂蜜麻花,但記憶中的麻花鬆軟可口,甜而不膩,現在也不知道是變成貓了味覺跟人的不同了還是怎麼的,吃起來味道怪怪的。

雖然沒有吃到記憶中的那種蜂蜜麻花,但莫博曉還是把女孩買的麻花給吃光了,吃完了之後舔舔嘴,又拿腦袋蹭蹭算作伙食費就豎著尾巴跑開了。

這家店不是莫博曉為人時曾經吃過的那家店,要非說那兩家點有點什麼關係那就是互為連鎖的關係,這兩家的店主是對兒夫妻,之前他們倆在計麗英那邊開的店,也是買蜂蜜麻花的,那時候賣一塊錢一根麻花,經常會有小孩兒上學的時候買跟麻花再喝杯豆漿當早飯。後來因為生意好他們倆就又開了一家分店,麻花的大小雖然沒變但價格升到了兩塊錢一根。而現在,麻花三塊錢一根五塊錢兩根,個頭也變小了一點,味道就算莫博曉還用人的舌頭吃也會感覺有所差異,現在做麻花的不是那對兒老店主了而是他們的女兒女婿還有後來招的人。

女孩蹲在那裡看吃完就走的莫博曉漸行漸遠的身影默默擦乾淨了手上的油。她是五塊錢買了兩根打算當晚飯的,碰上莫博曉本來打算喂兩口就走的,但喂著喂著一根就沒了,她想著反正剩下的一根不夠她填飽肚子反正還要再買就索性把另一根也給餵了。但給喂是一碼事,眼見那隻貓把東西給吃完了還是很吃驚的。不是說貓吃飯都是特別少嗎?現在的麻花雖然不如以前了但還是很大個的好嗎?

作者有話要說: 這一章的加更是寫給讀者‘吹花公子’求原諒的,嗚嗚嗚,公子在前面幾章的評論裡有提到過陛下的體重問題,我之前也查過資料,大概瞭解了一□□重範圍,但我蠢,把斤記成公斤了QAQ。不過昨天我已經將有涉及到陛□□重的幾章改過了,千萬不要因為我蠢就不要我啊QAQ,而且加更是昨天晚上發現問題後臨時決定的,字數也相對較少,球不嫌棄啊QAQ

現在明確一下陛下的整體數值:

姓名:莫博曉

暱稱:大黑、魔君(君上)、奧裡、陛下

品種:混血(具體血統不明,有半數以上緬因貓或森林貓血統)

毛色:純黑

眸色:金黃

毛長:3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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