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能做的事情最好。
有關利潤分成,合作細節,通常都是阿奶,阿叔,小姑和我四個人為主力商談,畢竟分紅也是按照一定比例分下去。
常規分紅,季度結算:封家公賬一份40%供平時資金週轉和發工資,阿叔一家一份30%,阿奶和小姑合佔一份10%(每人一半5%),我會單獨佔一份20%。
生意點子,新菜式和應急措施都是我來,我後期還得花錢去投資去學習去擴大規模,我搞這麼大攤子,就是要積累原始資金,如果我不佔分紅,不就白忙活了?
平時原料支出都是我這邊來談,來周旋,這個分紅積累我還覺得慢了。
何況這分紅比例是事先就說好的,不然我何必勞心又勞力去為封家籌劃?
我請人單幹,利潤全是我自己的不更好?
阿奶她們心裡清楚得很,我帶著她們一起幹,她們原本就佔了封家人的便利,純粹是白送錢給她們,出資不多風險小,躺著賺錢,在我還沒提出做買賣的建議前,封家可是一窮二白,連吃飽都成問題,別說現在這麼風光?
不過這買賣能做起來,靠我一個人也支稜不起來,得有原始資金,得有人拍板,得跑腿,得準備材料,得一線銷售,還有管理管賬,各司其職才運轉起來。
何況這個分紅比例也是合理,我們阿叔一家有6口人,阿孃阿叔加我3個主力出錢出力都多,還有大姐算半個主力,人多養家餬口支出大,分到30%合理。
阿奶和小姑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就能分到5%,平時吃喝拉撒還不用出錢,都從公出,純賺利潤存錢包,她們自然沒有異議。
如今菌類種植有變動,師公利用技術入股,佔利潤30%,即是除去公賬40%,還剩60%*30%=18%,剩下42%再平均分為3份,按照3:2:1分下去,21%-14%-7%(3.5%+3.5%)。
親兄弟明算賬,何況還是多人合作的生意。
當然分紅越多,相對的初期投入資金就越多,阿奶小姑除了滷肉餅店鋪的分紅外,沒有其他的收入,想佔分紅也出不起資金。
我除了滷肉餅店鋪的分紅佔比多,還有回仁堂的分紅,封家村委會的分紅,積累資金比他們的多,流動起來也方便。
用賺來的分紅再投入生產,對大家來說都是好事,阿奶小姑都是謹慎的人,對新專案不敢貪多不敢冒進,有多少錢做多大的事,阿叔膽子大,聽取我的建議,所以最終才定下的這個比例。
這邊菌種種植,主導力量是師公,所以他佔股多些,實屬正常。
而大叔是主要負責人,幹活的是一家人,就是用他的名義,實際後期跑腿溝通和銷售主力,也是他。
當然我們封家內部如何分配,師公是無從得知,合同上只會顯示公賬-師公-封家三家分紅,封家內部簽訂的是附件。
齊心協力把這個蛋糕做大做強,這生意盤子越大,1%的分紅就是這個時代人們好幾十年的收入,如果沒有把這個原料供應環節打通,全部100%分紅也就是個數字。
在場參會的四人都不是商場小白,分紅也領了好幾回,這個道理自然懂。
遇到競爭對手,他們想破腦子都沒有找到一個合適的對策,更清晰理解到對的決策,將會決定這生死存亡。而這點子不是那麼好想的,原本對我單獨拿一份分紅,不滿的比如小姑,現在都乖得跟個兔子一樣。
說實話,做個執行者比做個決策者簡單多了,只要聽話照做,真金白銀就能揣入兜裡,還有比這更愉悅的事情嗎?
我倒是真的想有個人帶飛我,在幕後我一定抱緊他的大腿,出出力就能拿分紅,這種事來得越多越好,奈何我才是那個大腿,小小的身軀,身負封家興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