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巧慌忙的抓住他的胳膊,焦急的問道:“你的胳膊。”說著,就急匆匆的把男孩的袖筒直接往上推,一直推到了腋窩處。
細細看了好幾遍飛,發現並沒有什麼傷痕,巧巧以為自己記錯了,又要看另外一隻胳膊,男孩終於不再配合,往後退了幾步。
“沒事,咬在了袖筒上。”為了證明自己的話,男孩還把袖子放下來,晃了晃已經被狗咬爛的一大塊布。
長長的鬆了一口氣,巧巧拍拍小胸脯:“我剛才以為你被咬了,幸好沒有,那隻狗可能有狂犬病的。”
男孩點點頭沒說話,就這麼站在原地,往田地裡看去。
巧巧這會放鬆下來,開始打量這個幾乎算是自己救命恩人的男孩,越看她越覺得不對勁。
“啊…………”巧巧驚呼一聲。
男孩轉過臉來:“送你回家。”
“啊,你是那個……”巧巧剩下的話吞進了肚子裡,他是那個自己還是小嬰兒的時候見到的那個抓魚的男孩,他當時用那麼一把小魚叉,跟其他孩子玩耍一樣的抓捕不同,他是非常認真的,而且,讓巧巧真正想起來的是他的側臉,那個時候,他也是就這麼站著,看向了遠處捉魚的小男孩,孤單而寂寞,讓人心疼。
“什麼?”男孩皺眉:“我送你回家,走吧。”
大概是有什麼事他還等著做,可是又不放心這麼一個小豆丁繼續在這裡徘徊,男孩幾個跨步上前,伸出一條胳膊攬住巧巧的膝蓋彎,將她一下抱起來。
“走吧,你家在哪裡?”
巧巧的小嘴幾乎張成O型,她習慣性的攬住了男孩的脖子,瞪著眼睛看他。
這個孩子大概跟自家大哥差不多大,或許比他小一些,不過應該也在十三歲左右了,長的沒有大哥那麼高,稍微矮了一些,不過還是會繼續長個子的嘛。小臉盤是非常不錯的,並非那種圓潤完美的弧度,而是那種純粹的古樸的彷彿被大自然打磨而出的稜角,擱到現代,那已經是一個嶄露頭角的小酷哥一枚了。
男孩的嘴角緊抿著,一句話也不說,任由巧巧幾乎探照燈的眼神打量著他,仿若不覺。
“你叫什麼名字?”巧巧問。
過了一會,男孩才回答:“鄭蒼。”
“你幾歲了?”
“…………”
“十三歲,是不是?”
“恩。”
“那你家住在哪裡?我怎麼沒有在村子裡見過你?”
程巧巧完全沒有發現,自己的這幾個問題就好像一個打聽人家閨女的媒婆。
那個鄭蒼沒有回答,臉上有些小小的無奈,腳下的步子不知不覺的加快了些。
大概這麼大的男孩抱孩子都是這麼個手法,程志高抱起自家妹妹也是攔著膝蓋彎往上一抬,程巧巧感覺這個鄭蒼就跟大哥一樣,一點也不覺得這個男孩不好相處,十三歲嘛,肯定是叛逆期,男孩或多或少都喜歡耍一下酷的,所以程巧巧覺得他非常有親切感。
忍不住吧嗒吧嗒的嘴皮翻飛,滔滔不絕的說起來。
“我家就住在前面,我叫巧巧,程巧巧,我爹是村子裡的泥瓦匠和木匠,你可能聽說過,他是程大滿,我還有兩個哥哥,另外,我娘也很好,我今天就是去給村子裡的李爺爺送雞蛋去了,要不是你也在旁邊,我恐怕就被那隻大狗咬了,說不定還吃我幾塊肉。
對了,我剛才都沒看到你的,你躲在哪裡啊?”
鄭蒼當時正在地裡,他家的地就在那一塊,這些日子陰雨天多,地裡長了不少雜草,他就蹲在那裡清理雜草,直到聽到一個小小的聲音驚慌的一聲媽呀他才抬起頭來,看清情況後,順手操了他家的地耙子,一棍子打上那隻狗。
“地裡。”鄭蒼簡略的答了兩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