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聽侄女說,像她們這種人,一個包就要一百萬。今天開心在美國,明天想在香港,就馬上飛香港。可是他們,起早貪黑幹活,為了多兩分錢要跟人吵架遭人白眼。
同樣是人,憑什麼老天爺瞎眼了這麼不公平?
遊星累了,不想和她扯,「我看這事還是交給律師,以後有什麼情況我會讓律師跟你交涉,就不要打我電話了。這個gopro我先收了,等影片確定刪除無誤後再讓律師轉交給你。溫馨提醒,在公共場所私自偷拍是違法行為。」
曾英聽到律師兩字,有些無措。往後退了兩步,但嘴還硬著:「什麼意思,請律師幹什麼,想告我們?我們又沒錯,你告啊,誰怕你!」她亂了神,這麼大歲數從未吃過官司。每回聽到誰吃官司都是搶劫了,打人殺人,詐騙等行為,再下一步就是進監獄。
他們不再受她所激,夏知桐還是那句話:「這個究竟是車禍導致的新傷還是舊疾,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界定書才知道,界定書需要警局那邊出。之後需要哪些程式,會讓律師通知你。」他們不想報警,但也不能成為任人拿捏的把柄。
「你的意思是報警?」當時沒報警,事後請求相關部門處理,曾英小學文憑都知道結果大有影響。她的臉色立即難看起來,「你們是欺負我法盲?」
曾英沒想過會走到這一步,侄女說的是隻要態度堅硬拿出所有證據,即便最後劍拔弩張,他們肯定會選擇用錢息事寧人。侄女懂得比他們多,攝像頭也是她的主意。倘若他們鬧起來就把這些發網上去,標上『有錢人』的字眼,熱量就會大。
侄女教她的話術,她也背了下來。但沒想過他們要報警處理,曾英一時亂了陣腳,看著他們幾人站起來準備走,強硬道:「反正錯在你們,打官司我也不怕,反正於情於理,我也沒問題!賠償金不多不少,對你們來說就是兩天的飯錢而已。」
遊星『呵』了一聲,「誰兩天的飯錢二十萬?再說了,就算兩天的飯錢也是我的錢,是我合法交稅所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讓你拿一百塊給我,你給嗎?反而理所應當的讓我拿二十萬,那我又是憑什麼呢?先前覺得是我的們的責任,該多少是多少。現在改注意了,你一分也不想要!」
說完,幾人抬腳往車的方向走。遊星上車後瞥了眼他家客廳,孩子仍在看電視。他們鬧這麼大,孩子愣是沒轉過頭看一眼?
上車後,她說起小孩,問二人有沒有發現。電視聲音不至於掩蓋嚴實,孩子像被隔離在玻璃罩中,不像小孩子的反應,難不有疾病?
夏知桐讓她別亂腦補。
車子掉頭,窄小的空間裡是陰鬱氣氛。幾人都沒說話,很是疲憊。
曾英目送車越來越遠,將眼神投向自家二樓。窗戶大大開著,風吹過時,窗簾晃了晃。
出了村子上公路時,李望也讓遊星定回去的導航,一聽地址,她問:「怎麼就回去了,在流原吃個飯再走啊。」
李望也瞥她一眼:「真把縣城當家了,你不回市區?」
回去幹嘛?
遊星打心底發出疑問的瞬間想起今日是週六,一拍腦門,「我都忘記今天週六了,明明也知道你們是週六來,但完全沒和不上班聯絡起來,一直以為明天要去上班!」
滿打滿算,她起碼半個月未回家。但竟然絲毫沒先前的迫切難耐!
稀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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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回市區吃了頓飯,李望也將兩人送去遊星的小區,揚長而去。
遊星吐槽:「這人沒點良心,我們費力給他解決問題,他用尾氣回饋我們?」
「嗯。」夏知桐敷衍應聲。
回去的路上夏知桐看了眼手機後就閉眼沉默,吃飯時更是頻頻走神。
眼下只有她們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