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忌“弱”,毫無氣魄;六忌“粗”,苟且了事,有傷大雅(見《怎樣刻印章》)。
篆刻,是書法、繪畫、雕刻三結合的藝術,而書法是最重要的,刻印猶如作書,講究結構、章法、筆法、刀法,雖為刀刻,卻具書意,因此有“鐵筆”之說。
齊白石的《論印》詩寫道:“做、摹、蝕、削可愁人,與世相違我輩能。快劍斬蛟成死物,昆刀截玉露泥痕。”
譯成白話為:世人治印,有的做作,有的死摹古人,有的不是刻而是“刮”與“削”,甚至刮削得如蟲蝕剝落的模樣,看不出筆意,若提倡這樣錯誤的治印方法,令人發愁。我們不趨此風,講究“刻”和“寫”,似英雄斬蛟,似快刀割玉,果敢而痛快。
篆刻以篆文為主,故需通曉篆文,忌誤刻、錯刻。
篆刻以厚重為最佳之境,忌脫離漢印深穩厚重的基礎,去追求無根無源的“新”與“奇”。
著名書法篆刻家鄧散木(卒於1963年),其寓所名為“三長兩短齋”,“三長”者:詩、書法、治印;“兩短者”:畫與詞。他認為“三長”中,以治印為第一。沈禹鍾老先生曾評其治印:“三長兩短語由衷,自許平生印最工;巨刃摩天空一世,開疆拓宇獨稱雄。”
題款、鈐印須用心
一幅書畫作品完成了,書畫家還有最後的兩道工序:題款與鈐印。別看是簡單不過的事,他們往往十分用心,力避粗率、輕狂、隨意,否則會影響整體效果,導致前功盡棄。
“題款,又名落款、款題、題畫、題字,或稱為款識。款識,是古代鐘鼎彝器上鑄刻的文字。顏師古註釋《漢書?郊祀志》‘鼎細小,又有款識,不宜薦於宗廟’中的‘款識’說:‘款,刻也;識,記也。’又有一種說法,認為陰文是款,陽文是識。張世南在《遊宦記聞》中說:‘款謂陰字,是凹入者;識謂陽字,是挺出者。’還有一種說法,認為鐘鼎上的文字,在外為款,在內為識。《博物圖》中說:‘款在外,識在內。夏器有款無識;商器無款有識。’中國畫上題款的稱謂,就是從鐘鼎彝器鑄刻款識移用過來的”(沈樹華《中國畫題款藝術》)。
國畫、書法的題款,一般來說,要寫上完成作品的時間和作者的姓名,叫做“單款”。如果是贈送他人的,則要寫上“××雅正”、“××正腕”之類文字,謂之“上款”;再寫完成的時間及作者姓名,謂之“下款”,總名為“雙款”。
款式有多種,曰“單款”、“雙款”、“長款”、“窮款”。題寫的文字很多,為“長款”;單落一姓名或只鈐一名章的,為“窮款”。
題款有一些禁忌,是必須迴避的。不管是畫和書法,忌諱題寫的位置不對,不能破壞畫面、書面的總體效果,不能喧賓奪主;字的多少、大小以及選擇何種書體,都必須認真考慮。忌題寫內容文理不通,或任意發揮,離題萬里。題款必須遵循這樣幾個原則:化實為虛,平衡畫面;攔邊封角,以求聚氣;因勢隨形,加強氣勢;文字精粹,相得益彰。
如果是贈人之作,要體現謙遜之風,稱謂、行文要得體;書寫時,不可“上款”、“下款”並頭,以暗示自己不肯居人之下。如齊白石為人賀壽所作之《仙桃圖》,“上款”為“逸菴老人正畫”。“下款”低“上款”兩字的位置,為“九十九歲白石”。“正畫”,即請你指正我的畫。
題完了款,再鈐印。鈐印,就是蓋印章。
鈐印亦有基本的要求:
印章應與國畫(包括書法)風格協調。如大寫意筆墨粗獷的畫,應鈐比較蒼厚古拙的印章,工筆畫宜鈐比較秀麗柔挺的印章。
鈐名章應在作者姓名下面或適當靠近的位置。“押角印”(閒章)鈐在作品適當的下角;“引首印”(閒章)鈐在款識上首的適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