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白色的禮服,白色的手套,身材頎長,下巴微微地抬起,就像是第一次在杜高的生日宴會上見到他那樣,只是那雙琥珀色的眼眸中所散發出來的光芒,不再桀驁而冰冷,而是充滿了柔和的,溫暖的笑意。
“真是夠慢的。”拉斐爾勾起唇角調侃,一手託著下巴,靠在馬車的門邊,笑嘻嘻地說道。
城牆上,杜高看著遠去的身影,略帶自嘲地笑了笑:“這下子,似乎清靜了很多。”
史黛拉笑嘻嘻地湊上去說道:“陛下,你是覺得有些寂寞了吧?”
“不要揭穿我啊……哈哈。”杜高揮了揮手,對著遠去的那些人。
“騎馬有意思嗎?”赫本一手伸出窗外,對著騎在馬上的杜高說道,“來啦來啦,坐馬車裡面啦,我們來玩紙牌哦,那東西很有意思,保證你會愛上他的。”
赫本誘惑地說道,拉斐爾一聽是要玩紙牌也來了興趣,跳著眉頭對杜高說道:“別裝正經了,外面多冷啊,誰輸了誰一個月誰床底下啊……”
這打賭還真是有點讓人無語啊,好像當年迦蘭是睡過床底下來著?那是什麼時候呢?什麼時候呢?好像某人還來爬床來著呢……
杜高冷哼了一聲,卻是中了激將法,說道:“來就來,你是準備好了一個月睡床底下了嗎?”
“沒有,我只是準備了同希瑟和威爾一起去擠赫本的大床。”
“希瑟是誰?威爾是誰?”某人的眼睛鬥志已經熊熊燃燒了。
“啊哈,那種小事就不要計較了啊。”糟糕,忘記和他說家裡還有兩個男寵了,管他它呢,反正已經把他拐上了賊船了,還想反悔?沒可能了哦
卷一 敗家女的崛起 後記:相濡以沫,或者相忘於江湖——總難兩全,才是人生
後記:相濡以沫,或者相忘於江湖——總難兩全,才是人生
我一直在想,什麼樣的結局是圓滿的結局,是讓赫本將所有的美男都收了?又或者赫本學成,變成像是師祖大人那樣的強者,征服一切。
其實本書最開始的構思並不是這樣的,只是寫著寫著有些偏離了,於是將之拐回來的時候發現好像這樣也不太對啊。某赫很糾結,但是有一樣,我堅持著初衷。
本文雖np,卻並沒有將出現的美男都收了進去,我覺得三四個就差不多了。可以說,本文人氣最高的應該是月光無疑,但是某赫並沒有將之完全歸入赫本的後宮,其一是因為他的身份問題(作者是上帝,肯定有辦法解決的,但是並不想解決),我覺得,某些人適合相濡以沫,某些人更適合相忘於江湖。
曾有人問我,比起圓滿,更鐘情於缺憾嗎?我想在我的認知中差不多是這樣的,有缺憾的,才是人生。就像是人心的複雜,因為每個人的心中對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這樣子才有意思不是嗎?
當然本文只是一篇不負責任的y、y小說,於此說的只是我個人的總結至此罷了,將之歸類於一點牢騷之言,看過就好。
本文確實也有被新書拖累之嫌,所以某赫在三月的時候想,是要暫時停下來寫新書,還是直接給了結局,這是一個問題。但是某赫保底的坑品還是有的,那就是不tj。因此決定,還是要堅持寫完。對此某赫森森佩服自己,在沒有任何的存稿下,一天從七千字寫到了一萬二,速度狂飆有沒有?《一妻》的成績要比這本好,某赫也不得不在兩本之間做到平衡的取捨,畢竟,正像是書友說的,這本也是投入了很大的感情的,每本書都是作者的心血啊。眾口難調,某赫也坦然接受拍磚,客服關係中有一條說的是,顧客來投訴,作為經銷商還是很開心的,至少還有給你改正的機會,有些顧客是心中抱怨卻一言不發,那給某赫連改正的機會也沒有了。某赫的準則一般都不改文,更願意在下次更加努力。《亡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