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點的時候,我的心是碎了的,深深地墜落後的破碎。但是,我的雙手卻找到了力量,我提上我的旅行大包,開啟了門!
他——就站在門外!
我們相擁在一起,是那種惺惺相惜的擁抱,我們自己已承擔不了自己的身體的重量。我們都明白,這相依的情感已經與愛無關。
雖然我原諒了他的不忠,但是我倆還是沒有對未來發展的方向達成內心的一致。最終我還是說服他,我先回家,靜下來想一想,我們分開一段時間看看。是他送我回家的,他再去廣州的時候,我感到了一絲悲涼,我對那裡已經失去了信心,而他還是執著於當初的選擇。
單位領導看我回到長沙來,找我談話,要我調動一下單位,我欣然接受。來到新單位,領導同事對我很好。三個月後,我搬到了新單位的宿舍樓,雖然是一套很舊的小二室一廳,但我很喜歡這種封閉起來的感覺,原來那種通樓形式的房間太顯眼了。
這時候,劍龍也從廣州回來,他最終還是認為自己在那裡生存有困難,還有就是習慣有我的日子。我們還是在一起,他盡力地跑跑場子唱歌掙錢,最大的進步,就是不再追求那種明星的感覺了,他告訴我,那很虛。
也許上帝總會與人開玩笑,他想看看,一個女人能有多大的承受能力,給了我一場真正的災難!二姐家的生意由於二姐夫的失誤,中了別人的圈套。一場官司,歷經三年,結果是贏了官司輸了錢!更可怕的是,在金錢面前,親情面臨了最殘酷的考驗。
在那殘酷的考驗中,為了打官司的費用,我全身心地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因二姐家資產被法院凍結,我父母為支援二姐賣了房子住到我這裡來,而我,向兩位朋友借了一筆錢做打官司以及相關生活費用。最後的結局卻是,二姐一家人拿到官司贏回的不多的錢——逃離!
這場災難對於我來說,其結果是:二姐她沒有還我父母也是她父母一個安身的家!我,面對的是十多萬的債主和傷心年邁的父母。
我不想說我恨我二姐,她也是被貪官所害,誰願意過那種背井離鄉悲涼的生活呀!更何況現實就是現實,我知道,如果讓一個有了孩子的女人選擇妹妹和老公誰活下來,她不可能選擇自己的妹妹!但是,這事讓我深感荒涼。
在這段艱辛的日子裡,劍龍與我已演變成戰友般的關係,他理解和支援我做的每一件事並盡力與我分擔,但是,我們都無暇顧及愛是以什麼形式存在,更無法釋放自己心中的鬱結,那是一種無法言說的痛。
我與劍龍感悟的生活之沉重,已無法以愛的名義承擔。
愛,已悄然滑落,我沒有傷心,更沒有流淚。極度的失望麻痺了我的痛覺神經,無望收穫愛情的戀愛,卻意外收穫一幅堅強的心殼,那以後,我讀世界和讀自己都是那樣的不動聲色,以至於看上去很冷漠。我想,我們曾奮鬥過的那個城市的確讓他還有我以及更多的人受傷,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我一般幸運收穫到更好的東西。
每次,我讀我寫在紅霧BLOG裡的一篇博文,都會啞然失笑。我知道,那段歲月已深烙心底,無法忘記,卻已遠逝,傷已不再是傷了——
《被城市傷了;不是女人!?》
我一直認為;他們是被城市傷了;雖然;女人離開之後;他們才體會到;在這個城市裡;他們受到了傷害。
而且;很重!
97年的廣州;是全國打工者的首選地;也是流行音樂在此地極盛而衰的轉折時段。音樂界的行內高手不是“北上”就是還沒明白世道已變。留下的;大多是固守著這座城市曾經榮光的保守者和不知深淺的音樂冒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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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慾望麻痺失望的身體(2)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來到這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