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名調皮地眨了眨眼睛,看得裡織有些辣眼睛。
不過裡織看著大名的詔書,心裡有底了。
另一邊,那個心腹還想著給刑部省上眼藥。
他特意找了衙門的主管國都令,讓他賣伯爵府一個面子。
國都令以為伯爵等貴族要出手,也捨得出手,不僅把手底下一批積壓案子轉到刑部省稽核,還特意交代今天不接受報案。
反正刑部省管不到他頭上
結果國都令等了一天,報案沒等到(?),卻等到了刑部省的人。
少輔帶人,先是拿住了那些混混,然後帶人來到國都衙門拿人。
“你們是什麼人?敢來我衙門鬧事!”
國都令生氣死了,他還沒找刑部省晦氣呢,刑部省反倒先“鬧事”了。
“在下刑部省少輔。貴地有人牽扯案件,需要緝拿,還望國都令行個方便。”
少輔帶著笑顏說道。
從行政等級上,二人層級相仿。
不過國都令是行政主官,還是國都的行政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少輔還是留了幾分面子。
國都令倒是覺得,刑部省就是在打自己的臉,甚至都敢上門拿人了。
今日拿小吏,明日拿文書,後日就該拿國都令了!
正好,借這個機會,國都令覺得自己還能刷一波貴族支援。
“我衙門的人,你刑部省拿不住!今天你要拿人,就先拿我吧!”
少輔有些為難:國都令拿不得,裡織的事情也要辦。
也是可憐他一個五十多的老頭還要左右為難。
不過,馬上也不用他為難了。
“那就一起都拿走吧!”
裡織出大名府就直接趕往衙門,正好趕上這一幕。
國都令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向裡織,直到侍衛的手放到他的身上才反應過來。
“你沒搞錯吧!我是國都令,你不能拿我!”
其實刑部省確實沒有這個許可權,但是大名有啊!
裡織剛從大名府出來,說是大名親自下令都會有人信。
不過裡織打算好好做做文章,搞出一套體系,而不是靠大名的權威去強力推動這件事。
回到刑部省,裡織準備開始虛空印卡。
本來裡織還想組織幾個專家,一起來進行立法工作。
但是不巧,這幫人都不在國都。
這件事又搞得很急,裡織沒有時間等那幫人,只好自己來了。
木葉前2年1月6日,裡織以火之國大名府和刑部省的名義,頒佈了《火之國行政與司法法》。
該法律明確規定了火之國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職責、建制和執行等規則。
這個法律也成為了《火之國總法典》三篇的首篇,對火之國的司法實踐與木葉的司法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鑑作用。
其實裡織只是梳理了一下火之國的行政體制和司法體制,這方面在常人看來很重要的部分,實際上並不是裡織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