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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65·17故凡世間所謂妖祥,所謂鬼神者,皆太陽之氣為之也。太陽之氣,天氣也。天能生人之體,故能象人之容。夫人所以生者,陰、陽氣也。陰氣主為骨肉,陽氣主為精神。人之生也,陰、陽氣具,故骨肉堅,精氣盛。精氣為知,骨肉為強,故精神言談,形體固守。骨肉精神,合錯相持,故能常見而不滅亡也。太陽之氣,盛而無陰,故徒能為象不能為形。無骨肉,有精氣,故一見恍惚,輒覆滅亡也。

【註釋】

《玉房秘訣》:“陽精多則生男,陰精多則生女。陽精為骨,陰精為肉”與王充說法有異。強:筋骨之力。

【譯文】

所以大凡世間所說的妖象瑞祥,所說的鬼魂神怪之類的現象,都是由極盛的陽氣構成的。極盛的陽氣,是天施放的氣。天能生育人的形體,所以極盛的陽氣就能模仿人的容貌。人之所以產生,是由於承受了天施放的陰陽之氣。陰氣主管形成骨肉,陽氣主管形成精神。人出生以後,陰陽之氣齊備,所以骨肉堅強,精氣旺盛。精氣產生知覺,骨肉產生筋力,所以有精神說話,有形體維持生存。骨肉與精神,交錯結合相互依持,所以人體能經常存在而不消失。極盛的陽氣,雖極盛而沒有陰氣配合,所以只能形成虛象,不能構成形體。由於虛象沒有骨肉,只有精氣,所以恍恍惚惚地出現一下,馬上又消失了。

言毒篇第六六

【題解】

本篇發揮了《訂鬼篇》提出的命題,專門言毒,但其中雜有不少俗見、偏見和迷信。

王充認為萬物都是由元氣構成的,有人提出責難說:“萬物之生,皆稟元氣,元氣之中,有毒螫乎?”針對這一問題,本篇集中論述了“毒”的來源和危害。王充列舉了世間存在的和傳說中的各種有毒的事物,用火煙可以傷人焦物的感性知識加以推論,認為凡是能害人的“毒”,表現雖然千差萬別,但都是由“太陽之熱氣”構成的。

在篇末,王充指出:“君子不畏虎,獨畏讒夫之口。讒夫之口,為毒大矣。”他認為讒言可以使“一國潰亂”,“讒言罔極,交亂四國”,表示了他對讒言的極端痛恨,反映了他對現實社會的不滿。

【原文】

66·1或問曰:“天地之間,萬物之性,含血之蟲,有蝮蛇、蜂、蠆,鹹懷毒螫,犯中人身,謂護疾痛,當時不救,流遍一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食之湊懣,頗多殺人。不知此物,稟何氣於天?萬物之生,皆稟元氣,元氣之中,有毒螫乎?”

【註釋】

含血之蟲:泛指各種動物。

蝮蛇:參見48·3注。蠆(chài拆去):一名杜伯,蠍子一類的毒蟲。毒螫(shì士):毒汁,毒素。

謂護:“謂”當作“渭”、“護”當作“濩”。皆疾痛流行之狀。渭濩(hù護):流散,漫延。

巴豆:常綠小喬木,其種子是劇烈的瀉劑。《續博物志》:“巴豆,神仙食一枚即死。”《證類本草》:“巴豆,出巴郡川穀,木高一二丈,一房三瓣,一瓣有實二粒,一房共實六粒也。”野葛:即冶葛。《南方草木狀》:“冶葛,毒草也。蔓生,葉如羅勒,光而厚。一名胡蔓草。”《博物志》:“野葛食之殺人。”

湊懣(mèn悶):氣積胸悶。《素問·大奇論》:“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注:“滿謂脈氣滿實也。”滿通懣。

【譯文】

有人問道:“天地之間,萬物的特性,含有血氣的各種動物中,有蝮蛇、蜂、蠆等等,都含有毒汁,毒汁侵入人體之中,疾痛漫延,當時如果不救治,毒汁就會流遍全身;草木之中,有巴豆、野葛,吃了它就會氣積胸悶,很能傷害人。不知道這類東西是從上天那裡承受了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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