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寒溫的人看見外界天氣的寒溫,這才推知君主胸中喜怒的氣。當君主喜怒的時候,胸中的氣不一定就會改變天氣的寒溫,君主胸中的氣,與國境內的氣怎麼能有差別呢?胸中的氣,不因為喜怒而改變,那麼國境內天氣的寒溫,又怎麼會產生變化呢?戰國的六國時期、秦、漢時期,諸侯互相討伐,到處是戰爭,國與國之間有互相攻打的怒氣,將與將之間有相互要戰勝的志氣,士兵與士兵之間有互相廝殺的仇氣,當時天下的天氣卻未必經常寒冷;太平盛世,堯、舜的時候,政治得當百姓安寧,君主常常歡喜,彈琴唱歌擊鼓起舞,家家都有,當時天下天氣卻未必經常溫暖。難道喜怒的氣只為小事而發,不為大事而動嗎?為什麼它們不跟已往的事相一致呢?
【原文】
41·3夫近水則寒,近火則溫,遠之漸微。何則?氣之所加(1),遠近有差也。成事:火位在南(2),水位在北,北邊則寒,南極則熱。火之在爐,水之在溝,氣之在軀,其實一也。當人君喜怒之時,寒溫之氣,閨門宜甚,境外宜微。今案寒溫,外內均等,殆非人君喜怒之所致。世儒說稱,妄處之也。
【註釋】
(1)加:施放。這裡是擴散的意思。
(2)火位在南:按陰陽五行家的說法,火屬南,水屬北。
【譯文】
靠近水就寒冷,接近火就溫暖,離它們越遠,冷熱的感覺就逐漸減弱。
為什麼呢?因為水火寒溫之氣的擴散,與離距它們的遠近有差別。已往事例是:火的位置在南邊,水的位置在北邊,在北邊就寒冷,在南邊就炎熱。火在爐內,水在河裡,喜怒之氣在人體中,其實一樣。當君主喜怒的時候,影響天氣寒溫的氣,寢室門內應當最厲害,周圍環境應當輕微。如今考察天氣的寒溫,室內外都相等,由此看來,天氣的寒溫大概不是君主喜怒所引起的。俗儒的說法,是妄加判斷。
【原文】
41·4王者之變在天下,諸侯之變在境內,卿大夫之變在其位,庶人之變在其家。夫家人之能致變,則喜怒亦能致氣。父子相怒,夫妻相督,若當怒反喜,縱過飾非,一室之中,宜有寒溫。由此言之,變非喜怒所生,明矣。
【譯文】
帝王行為引起的變化會影響整個天下,諸侯行為引起的變化會影響整個領地,卿大夫行為引起的變化會影響他們的職權範圍,老百姓行為引起的變化會影響他們的家庭。既然一家人能引起變化,那麼他們的喜怒也能引起屋內氣溫的變化。父子互相生氣,夫妻互相責備,或者正在發怒的時候又轉為高興,放縱過失,掩蓋錯誤,那麼整個屋內,應該有寒溫的變化了,可是沒有發生。這樣說來,天氣的變化不是喜怒造成的,這就很明白了。
【原文】
41·5或曰:“以類相招致也。喜者和溫,和溫賞賜,陽道施予(1),陽氣溫,故溫氣應之。怒者慍恚(2),慍恚誅殺,陰道肅殺(3),陰氣寒,故寒氣應之。虎嘯而穀風至,龍興而景雲起,同氣共類,動相招致,故曰以形逐影,以龍致雨。雨應龍而來,影應形而去,天地之性,自然之道也。秋冬斷刑(4),小獄微原(5),大辟盛寒,寒隨刑至,相招審矣。”
【註釋】
(1)施予:施給。這裡指使萬物生長。
(2)慍(yùn運):含怒,怨恨。恚(huì會):憤怒,惱怒。
(3)肅殺:嚴酷,摧敗。這裡指使萬物凋殘。
(4)斷刑:審判罪案,處決犯人。秋冬斷刑:漢儒認為秋冬陰氣佔統治地位,應該在這時審判罪案,處決犯人。
(5)微原:這裡指寒氣稍稍露頭。
【譯文】
有人說:“因為同類互相招引。歡喜時態度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