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可以收取少量禮品,但他也對婚喪嫁娶壽節時的收禮數量進行了量化規定。要求:三公、紅衣主教類最高階別官員、神僕逢婚喪嫁娶壽節日頭舉辦宴席時,參宴人數不得超過百人。收禮數量不得超過百件,且每件的均價不能多於三千文錢。
宴席結束後,主家需將禮單明細上報教會監察所,交由監察主教賈詡旗下神職人員稽核。若超出規定數量,需將多出部分退還送禮者。責令退還三十日內不予執行者以貪汙罪論處。
最後。大漢官員的俸祿幾百年來一直很低,以九卿為利,一年的俸祿不過二千石粟米。以米價四十文估算,一年也就是八萬錢,等於八十貫。而一名七級工匠年收入則至少有百貫錢。
日理萬機的九卿收入不如七級工匠,怎麼都說不過去。九卿尚且如此,最底層的縣級官吏更不必說,二三百石的年收入連養家餬口都不夠,不借用職權貪腐才奇怪了。
所以說,官員收入在低水平上執行也是引發貪腐問題的又一根源。
於是,欒奕在第二個五年計劃開局之年下的第一道政令就是給所有朝廷官員加薪,在支付每年傳統的米俸之外,以聖券為媒介發放與米俸等價的薪金,也就是他所謂的養廉銀子。
還是以九卿為例,原本他們的薪俸只有二千石粟米,有了養廉銀之後,他們每年在領到二千石粟米的同時,還能得到價值八十貫的養廉銀。收入由此翻上一番,趕超了八級工匠。地方縣級官吏收入增加,再加上定期福利,養活一大家子人完全不是問題。
聖元六年頒佈的聖母教第二個五年計劃中,治、理同步,整飭貪腐,只是其中一個目標。除此之外,在夯實第一個五年計劃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又有新的動作。
比如前文提到過的,那段從濟南穿兗州直達豫州汝南郡的寬闊商路。
除此之外……
自漢延熹三年(公元160)以來,大漢廣袤的土地上硝煙就沒有熄滅過,泰山農民起義,長沙、零陵蠻反漢,桂陽農民起義,朱蓋、胡蘭起義,黃巾起義……林林總總,更別說現在的諸侯混戰了。
**不休,天災也沒有斷過。華夏文明的母親河——黃河,在滋養世代華夏兒女的同時,也定期彰顯著它狂暴的一面。20年裡送來了4次洪流,淹沒良田無法計數,數萬人直接死於洪水,數十萬人洪災後流離失所,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上千萬貫錢。除了洪水,青、豫二州連年大旱,導致糧草大幅減產……
天災人鍋不斷,致使人口大幅度兌減。據聖母教會不完全統計,僅中平元年到聖元五年的短短十三年裡,兗州、青州、濟南、徐州、豫州五地損失人口五十多萬戶,約三百多萬人死於戰火或饑荒,二十多萬人離開了故土,去外地躲避災難。
這一狀況自聖母教入主徐州、青州、兗州之後相對得到了控制,但是介於仍在持續,且仍要持續許久的戰爭,漢人的死亡率在未來數年裡還會居高不下。
欒奕深知人口在推動勢力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作用。為此,他在聖母教第二個五年計劃裡提出在各大教區推行一系列相關“鼓勵生育”的方針策略。
按照他的規劃,自聖元六年始,凡是在教區居住三年以上的夫婦,生出的孩子都可以享受到鼓勵生育政策的相關福利。他們生下孩子之後,鼓勵生育政策自孩子下生開始至十二歲結束,孩子出生之後,不論男女,其所在家庭每月便從地方官府領取四斛上等粟米或面值二十文的聖券,兩歲之前每個禮拜還可到當地教堂領一小壇羊奶或馬奶。
四斛粟米和二十文錢雖然看起來不多,但對於一個教區的普通人家來講,足夠支付養育一個嬰兒的半數開銷了。況且這一數量還會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五歲時,所領取的福利將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