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翰一看對方要生氣了,趕忙點著頭,“相信相信。”依言坐了下來,不過他身上帶著太多的裝備,所以坐下來的動作就像是一隻背了太多包裹得熊一樣,笨手笨腳地。
喝了幾口水的喬伊斯放下了水壺,拿起罐頭來繼續挖著裡面的肉吃,她看了一會面前的男人後,突然對他地甲殼盔甲和身上攜帶地裝備好奇起來,於是她自然而然地用勺子指了指李明翰然後問道,“你這身盔甲是哪來的?還有你身上地裝備?”
被喬伊斯看得連手都不知道朝哪放得李明翰早就在等喬伊斯說話了,他趕忙解釋道,“盔甲是莫妮卡幫我找的,你也有一身。”他轉了一下身,讓喬伊斯可以看到攜帶在後腰地一排榴彈,然後解釋道,“這也是莫妮卡幫我選的。”
“發射器呢?”喬伊斯問道。
李明翰的回答是拍了拍自己腿上的槍袋。
喬伊斯再次意味深長的笑了笑,她以為李明翰是幫別人攜帶彈藥,因為她印象中榴彈發射器都是12發裝的大傢伙,卻沒想到李明翰自己帶了一個單發裝的。
“哦。”喬伊斯點了點頭,一副指望不上李明翰地樣子。
“怎麼了?”李明翰低頭看了看自己腿上的槍袋,好奇得問道,“有什麼不對嗎?”
“沒有,這也是她幫你選的?”喬伊斯用勺子又指了指李明翰腿上的槍袋。
“是啊。”李明翰點了點頭。
“哦。”喬伊斯答應了一聲,嘴角再次掛上了讓李明翰舉得莫名其妙地笑容。
不過還沒等李明翰想明白她為什麼要這麼笑,喬伊斯地問題緊接著就又來了,她吞下了嘴裡地肉再次用勺子指了指李明翰靠在一邊的自動步槍,“這也是?”
李明翰知道喬伊斯是在指什麼,他搖了搖頭對喬伊斯解釋道,“莫妮卡幫我準備了鐳射步槍,但是我還是喜歡這個。”他拍了拍身邊的步槍,一副特別喜歡得樣子。
其實說實話他對這步槍並不是特別喜愛,因為這槍地槍托是合成材料製成地,而槍管地下部護木卻是冰冷得金屬,這樣搞的這支槍有些頭重腳輕,而且槍地瞄準裝置也極其簡陋,甚至連標尺都沒有,只有後部一個小金屬環當做照門,前面是一個粗糙的準星。不過他也明白,既然自己已經選擇了這槍,那麼如果再放棄的話又會招惹到修女們的嘲笑聲,所以他也就硬著頭皮表示出特別喜歡的樣子來,並且這種砰砰作響地武器比起鐳射步槍來,還是能給他更多的安全感的。
“為什麼?”喬伊斯好奇得問道,“鐳射步槍的威力和你手裡的槍一樣啊?”
“我知道的。”李明翰點了點頭,然後把自己對莫妮卡地解釋又對喬伊斯說了一遍,他說話得時候還把槍拿過來,對喬伊斯演示了一遍如何上彈夾以及瞄準什麼的,表示自己並不是隨便選了一把應付差事。
“安全感?”喬伊斯對李明翰的解釋嗤之以鼻,她指了指腳下的爆彈槍,“如果按你的思路走,那這個一定會給你更多的安全感嘍?”
李明翰被她說得有些鬱悶,他在叢林就嘗試過不止一次使用這支武器了,但是無論他怎麼使勁都無法扣下扳機,這個倒黴蛋並不知道這支看起來簡單的槍械是依靠基因認證來解鎖的,並且還需要埋在喬伊斯手背裡的晶片來完成認證工作。不過修女們都以為他知道,所以也懶得告訴他(前段時間在樹林裡修女們對他的態度也是不願意解釋的原因之一,姑娘們不止一次惡意地在等著看他的笑話。)所以他只能把這個無奈得歸類在了自己的體能無法使用這個範疇上,當然更多的時候他覺得應該歸類在人品問題上。
“我用不了。”他聳了聳肩膀,無奈得說道,“我家鄉有句話說的好:十鳥在林不如一鳥在手。”
“什麼?”喬伊斯並不太明白這句諺語地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