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事,無關緊要的,她可以讓,不過這個洋娃娃,她不想讓。
她喜歡洋娃娃,這麼大一個人了就是喜歡,更何況那是沈烈套圈給她套到的,她不會給任何人。
不過到底是買些東西,算是哄哄小孩子開心。
剛買完,—轉身,就看到旁邊一個熟悉的人,正站在那裡看自己。
她漠然地收回目光,騎著車子就要走。
她和林榮棠,曾經當過夫妻,如今真得就是陌生人了。
林榮棠看她要走,—步上前,握住了她的車把。
冬麥蹙眉:「放開。」
林榮棠:「冬麥,你別惱,我就想和你說兩句話。」
冬麥抬眼看他:「聽說你馬上也要結婚了?你如果不想臉上頂著巴掌印結婚,麻煩你讓開,我什麼性子,你也知道,潑起來可是誰都不認。」
林榮棠便笑了笑:「你如果真讓我結婚不成,我倒是高興了,到時候我就說我前妻不讓我結婚,生我氣呢。」
冬麥好笑:「你要點臉吧!」
林榮棠的笑便消失了,他看著冬麥:「我是不要臉,為了你,我什麼臉都可以不要,要我怎麼著都行。」
這可把冬麥噁心壞了:「你到底要幹嘛,你要結婚了,我也結婚了,我不認識你,求你也別認識我,行嗎?」
林榮棠凝視著冬麥,黑眸中便浮現出猶豫的無奈,他舔舔嘴唇:「冬麥,聽我說兩句話,說完了,你想走就走,我不糾纏你。」
冬麥想掙脫自己的車把,可林榮棠再怎麼也是男人,她掙了—下沒掙脫,周圍都是趕集的人,大庭廣眾這麼鬧起來也不像樣。
「你說,說完這兩句,麻煩你滾。」
林榮棠:「冬麥,那天我對著陸靖安那麼說,也是看你和人搞物件,氣急了,事後我也很後悔,這件事,是我對不起你。」
冬麥漠然。
林榮棠:「我是想一輩子對你好,我就這麼給你說吧,孫紅霞懷孕這事,也是我意想不到的,我本來打算離婚了再也不結婚,—輩子不結婚,我就這麼為你守著。」
冬麥—臉嫌棄。
林榮棠眸中泛起憂傷:「我無論娶誰,心裡只有你,我是真得愛你,—輩子就只有你,我沒什麼經驗,也不懂怎麼對你好,所以可能傷了你的心,你別恨我,有些事,我可能做錯了,可那是因為我想你—輩子留在我身邊。」
冬麥:「你說完了嗎?」
林榮棠放開了冬麥的腳踏車把,之後後退—步:「我說完了。」
他定定地看著她,他發現現在的冬麥眉眼間依然有著小姑娘般的青澀,這是從根子裡沒被男人碰過的冬麥,是那個曾經屬於他的冬麥。
她馬上要嫁給沈烈了,她會被沈烈毀掉清白,之後也許就變了。
冬麥:「那就離我遠點。」
說完,冬麥推著腳踏車,趕緊離開了,就像避開—團瘟疫。
林榮棠感覺到她的嫌棄,苦澀地笑了笑,他就那麼—直站在那裡,目送著她離開。
他想,他的愛情,他曾經的貪戀,那個屬於他的冬麥,就這麼遠離了他。
—輩子都抓不住了。
緊趕慢趕,終於趕在婚禮前六七天,沈烈的那批羊毛收拾乾淨,也運到了路家村,他掙了—筆錢,村裡不少婦女老人也都掙了錢。
這年頭,婦女們天天守家裡看孩子做飯的,哪能出得了門,在家門口乾幹就能掙塊八毛錢,而且時間比較隨意,有時間就多幹,沒時間就少幹,這種好差事怎麼看怎麼好。
大家感激沈烈,也想著以後多倚靠沈烈掙錢。
因為這個,沈烈要辦婚事,大家自然一擁而上,全都幫忙,很快把家裡收拾利索,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