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就遇見過一次煤礦坍塌,縣鎮府怕事情鬧大,直接選擇給被掩埋人的家屬一大筆錢,讓他們隱瞞。而且縣政府還說什麼全力搶救了,人被埋的找不到了,其實根本就沒有安排營救。
得知家人離去的人們,也沒有辦法,人家的縣政府,對於老百姓那是肯定信服的,而且人死了,他們還要活著,補償條件也相當不錯,畢竟煤礦工都是四五十歲的,出事了好打理,要是20幾歲的父母肯定不會如此輕易答應補償。
可不曾想居然有人憑藉毅力,在出事的第四天後自己爬了出來。他被掩埋的位置不深,要是有人救援估計半天就出來。
至此事情被曝光後,才知道事情真相。
現在彷彿舊事重提,一幕幕浮現眼前,官員都不承擔責任選擇逃避,原本可以挽回的,卻在推卸責任中犯下了更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