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了一點點利益,就探清楚了他們在下場戰爭中訥訥個獲得多少利益了。
今天王漢章來了,就一定要改變這些,一定要改變,就算中國再死三千五百萬,也要改變,如果改變不了,那麼用不了幾十年他們、特別是他們的後代,就像印度人那樣,永遠覺得自己是奴隸,抬不起頭來,逆來順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種姓制度,特指印度種姓制度,屬於對社會群體的宗教劃分,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
婆羅門:代表神廟的宗教官員(不包括權力的最高統治——帝王,宗教的權力大於皇權),剎帝利:代表帝王將相,吠舍:代表平民,首陀羅:代表奴隸。
此外,還有比首陀羅更低,不入流的賤民,成份是打仗的戰俘,以及不遵守種姓制度而結合的人。
種姓是隨著前2000年雅利安人進入南亞時開始出現的。最初雅利安人用雅利安瓦爾納和達薩瓦爾納來區分雅利安人和當地的土著。後來才逐漸有了四個種姓。
種姓的劃分,很像對社會群體的職業劃分,只是種姓的劃分是按出生而定,自進入這個社會就沒法改變自己的種姓。
維護種姓制度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摩奴法典規定,婆羅門是人世的主宰,首陀羅只能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勞役,首陀羅不能積累私人財產,不能對高階種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羅門和剎帝利則有權奪取首陀羅的一切。
種姓之間界限森嚴,互相不能通婚,交往門之不能共食、並坐。
高種姓與低種姓人發生衝突,低種姓人如果用身體某部位對較高種姓人造成傷害,必須斬斷對人造成傷害的身體部位。地位低微的低種姓辱罵高種姓,輕者課以重罰,重者處以酷刑。高階種姓的人如果殺死了一個首陀羅,僅用牲畜抵償。高低種姓之間不能同食起居,禁止種姓之間通婚,高階種姓的人與低階種姓的人特別是與賤民通婚,有可能被處以死刑,民眾對此習以為常。
每個種姓內部,有人監督本種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傳統習慣的情況。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淪為賤民。
後世儘管自印度獨立以後,廢除了種姓制度,實際上並沒有,就像在美國內戰期間就說廢除努力,廢除對白人意外的種族的歧視,但是我們度知道沒有,這些東西不是一直法律就能解決的,有法也必須執行不是,沒有人執行有什麼用。
後世印度的精英們都是雅利安人的後遺,印度的平民窟住的都是當年創造四大文明古國的印度人的後裔,這裡雖然也有很多人當了公務員,但是他們的身份並沒有變,依舊住著平民窟。
王漢章不希望四大文明古國的中國屹立五千年,最後倒在自己人的手中,變成了印度的首陀羅或者吠舍。
回到宴會,蔣介石對衛立煌和王漢章道:“緬甸的情況怎麼樣?”
衛立煌自然先說話:“目前緬甸的情況還不錯,不過我們要拿下仰光,將日本人趕出緬甸,目前的兵力不夠,我舉得要確保緬甸萬無一失的話,至少要駐紮50萬兵力才行。最好趁著日本人還沒有發動進攻,先期拿下仰光,將日本人在緬甸南部的據點打掉。”
蔣介石道:“漢章認為呢?”
王漢章在就考慮好了,道:“日本人剛剛中途島打敗,他們的海軍是花了幾十年積累起來的,相對於美國來說,他們就是一根蔥,但是對於我們來說,日本還是非常強大的。目前日本人為了防止美國人反攻,必然吧大部分人力物力調到太平洋上,防止美國人突破他們的島鏈防禦,進攻日本本土。因此從常理來說日本可能不會再短時間內再次在緬甸發起攻勢。”
“不過話又說回來,縱觀過去的五年抗戰,我們經常發現日本政府或者說軍部對下面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