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拉到一旁,讓冬麥給她看了,確實掐過,問林榮棠,林榮棠也承認了。
於是大家勸了一番,意思是就這麼著吧,再說了,冬麥確實是不能生孩子,離婚是正常的,只不過打人不對,但你們也打回來了。
最後終於說定了,不打了,大家和平離婚,江春耕帶著人搬東西,但是不能砸壞人家林家自己的東西,林家人也不能故意攔著。
王秀菊不服氣:「憑什麼,冬麥不能生孩子,耽誤了我們家,害得我抱不上孫子,他們還把我兒子打成那樣,就這麼算了?不行,我要他們賠錢,嫁妝也不能拉走!」
說著,看向沈烈:「沈烈,你說是吧,榮棠現在被他們打了,這都靠你了!」
王秀菊看出來了,這個時候能說上話的就是沈烈了,會幫著自己的只有沈烈了。
誰知道沈烈淡淡地道:「伯母,剛才我攔著,是怕榮棠哥真出什麼事,現在沒事了,嫁妝財產的事,我也管不著,還是聽王支書的。」
沈烈這麼一撤,王秀菊就有些慌了,王支書嚴肅地道:「那就這麼辦吧。」
不然呢,還能怎麼著,不讓人家拉嫁妝,人家肯定不幹,因為打人的事鬧騰起來,無非就是拉去派出所關兩天,最後還不是放出來?
萬事逃不過一個家事,女的離婚,一家子鬧騰起來,大小舅子跑來把男人打一頓,這不是常有的?
不打架的那是沒大小舅子!
因為這個送派出所,那不是笑話嗎?
上面遵紀守法是一套,可農村人,大家還認個俗理,自然有一套活法,誰也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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