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何人?”
“洛州知州薛遠鴻。”
“有何自白?”
“受賄行賄。”
薛遠鴻誠實道出所犯之罪,罪名也在很多民眾的意料之中。
吳志文卻並不滿意,一眼看出薛遠鴻是想透過承認較輕的罪責,而逃脫更重的刑事責罰。
“堂下之人所述為實,本官已從證人處取得證據證言。此事,本官早已知曉,將爾押監,實因其他罪責。”
吳志文給足了他面子,“薛大人,本官問你,你是否還有其他自白?”
薛遠鴻抬頭,“這是何意?”
他心知,吳志文手上的證據,十有八九來自邱禮。
邱禮行事謹慎多疑,肯定會私下留有證據,以便應對某些威脅。所以,薛遠鴻安排了美人入其府中,意在取得證據,根據情況,再考慮是否將其滅口。
怎奈邱禮太過小心,時至今日,他都沒有得到任何有用資訊。
倒是被吳志文搶了先機。
早知邱禮是禍害,就不該畏首畏尾,直接除去才是。
薛遠鴻強壓下暴戾,裝作不懂吳志文的暗示。
既然證據來自邱禮,那吳志文手上也就只有他受賄行賄的證據而已。
至於其他事,沒有證據,也就奈何不了他。
一旦他承認貪腐,就會被押解回京。而跟他有關係的人見他寧願犧牲自己,都閉口不談其他,自然也會暫緩對他的滅口行動。
只要是能保住命,不論是丟官損銀,還是坐牢挨刑,都是值得的。
這是他唯一一條生路,怎能不試?
薛遠鴻身為階下囚,對吳志文的態度仍是如同大權在握時對待下級一般。
相比之下,在薛遠鴻裝不懂地反問之後,吳志文顯得有些侷促。
他本就膽小,為官的最終目標,也不過是安安穩穩地明哲保身,最後安全身退,歸園田居。
如今,因良心的選擇,坐在了公堂之上,做著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審判上級。
現在後悔還來得及嗎?
強壓下心裡的緊張,不與薛遠鴻對視,而是把目光放在了案臺一角,堆疊起的訴狀處。
良心終究佔領高地。
吳志文緩緩問:“沒有其他事想坦白了?”
看到他的動作,薛遠鴻開始不確定起來,說話的聲音弱了些許,“沒有。”
吳志文沉默了會兒,“我朝規定,州牧職田四頃為底,算上天子嘉賞,至高不能超過八頃。汝為知州,暫代州牧,滿打滿算,八頃的田地已為上限。可你府中賬面上所錄的每月糧食收成,土地租賃和稅收的數字遠超八頃良田在豐收季節所得之和的一倍有餘。”
吳志文問道:“不解釋解釋?”
薛遠鴻對此事倒是絲毫不懼,只因大祁官僚之間對田地這些事,都心照不宣。在他看來,吳志文拿此事做文章,無非是沒有找到更大的罪名。警惕心又放鬆了些,他答:“府中賬簿不只記錄職田所收,也有本官私田。”
“公私混用,亦是罪責。”吳志文的目光又瞥向了那疊訴狀。
每看向訴狀一次,他的眼神就更堅定了一分。
“即是私田,那必有買賣或贈予合約,為何獨有地契,不見這些?”
薛遠鴻不答,吳志文遂開啟一紙訴狀,“此乃城西十餘戶人家的聯名訴狀,告你非法佔用田地,你可認罪?”
薛遠鴻自馬失前蹄後,做所有事都極其小心,甚至精心維繫起了他與百姓之間的關係,努力扮作為國為民的模樣。
百姓歷經壓迫,薛遠鴻稍微表現得親民一些,便能讓他們在重苛之下得到喘息。如此一來,即使偶爾聽到一些傳言,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