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聽妳的﹖”
“當然不是。我們從小時候起,感情就很好。小時候因為家裡生活較窮困,為了三餐,爸媽到處為人幫傭,已經人仰馬翻,根本沒有時間關照我們。姑婆很喜歡我們姐妹,有意抱養妹妹,爸不答應。我只大她一歲,都是我這個小姐姐在照顧她,所以她習慣了什麼都聽我的。我們本來還有一個弟弟,小我五歲。到良慧十歲左右,媽一場大病,差點走掉。等到病好了,家裡已經羅掘具窮。此時,姑婆慨伸援手,幫我們家渡過了一個大難關,我們全家非常感激。隔年,爸主動向姑婆提出,讓良慧過去,呂家高興得不得了。良慧很乖巧,也不敢反對。到呂家以後,很得所有家人歡心。但她還是時常偷偷回來看我們,我們倆更是無所不談就這樣。”
其實,到呂家見呂先生也是平常心一件。
呂先生是一位帶有些許草莽性格的生意人,他就有三個兄弟,他排行老二。到君慧這一代,包括堂兄弟加起來就有八個。論年齡,君慧排行第七。也就是說她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君慧雖是抱養的,在家裡卻一向是共同呵護的物件。
準丈人考女婿--他問了我一些日常的生活情形,將來的打算等等。
“勝雄啊,你願不願意到我家經營的事業裡工作﹖”他問道。
“呂伯伯,我目前只想留在家裡跟哥嫂共同奮鬥,沒有另謀發展的打算。”
“如果阿慧嫁給你後,我們就是自己人了。你需要多少資金來發展你的事業﹖”他的問題讓我意外,也讓我感到一絲的不快。
“呂伯伯,我不需要你任何一毛錢。若君慧肯嫁給我,就得要有跟我們同奮鬥﹑共甘苦的打算。錢,我們會自己賺。”我堅決的回答。
“嗯,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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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良慧的親事就這樣定了。
訂婚那天,呂家把嫂的父母也請了去。我一口氣各多了兩個丈人跟丈母孃。
我們在 1967 年元旦後不久結婚。婚後,我婉謝丈人的工作及職務安排而選擇回家務農。
我住的竹屋,夏天是涼了,冬天可一點也不暖﹗尤其四周都是空曠的稻田﹑菜園或香蕉樹,風颳起來蠻冷的。
所以新房還是在我原來的房間。再說,嫂預產期在即,我們更不能遠離。
1967 年春節後,嫂產下一個小壯丁。家裡高興得不得了,嫂幫他取名明宗。
初當爸爸的哥高興得直嚷還要再生一個。每天搶著要喂他牛奶,就是不幫忙換尿片。
“嗨,我們明宗多強壯﹗長大後,要像他叔叔,不要像他爸爸。”媽更笑得像彌勒佛似的。
他會的,我“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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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跟良慧訂婚後,她更名正言順地溺在我身邊。我們在一起,難免廝廝磨磨的,不過,我就是上不了本壘。
一直到結了婚那天晚上,當我要上床,她拉緊棉被不放。只要我手一伸過去,她就趕快避開,緊張兮兮的。弄得我滿頭霧水。一個晚上就這樣過了﹗
第二天,我故做無事。到了晚上,實在忍無可忍,我一把拉了她過來,緊緊地抱在懷裡。她全身繃得緊緊的。我一邊親吻她耳根及頸部,慢慢磨,慢慢蹭。總算她的呼吸放緩,肌肉也放輕鬆了。接著,春潮慢慢浮現。
等到我的要放進去,她的情緒又開始緊張,兩隻手臂頂著我,不讓。
一直到初次“試車”完畢,把已經慣於馳騁放弓的我搞得疲力竭。細問,才知道嫂將上次的故事告訴她,以致於她對這檔事兒嚇得要命﹗
“妳姐把我跟她的事都告訴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