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
還沒等他說完,一把匕首已經亮堂堂地插在了他的胸口。
“竟敢背叛主上,真是活得不耐煩了!”那侍衛陰狠地說道。
阡陌鬆開了手,張老爺便緩緩倒下了。她還想抓住那侍衛,可是那人縱身一躍,便消失在了夜色中……
次日,清晨
街上的行人議論紛紛,昨晚張府發生慘案,張老爺被人用一把匕首殺死了,兇手不知所蹤。
一時間,這訊息傳的滿城風雨,鬧得是人心惶惶。
阡陌外面穿著蓑衣,戴著斗笠,正騎著一個毛驢,身旁的傻蛋牽著驢,緩緩地走著。
為什麼騎驢而不是馬呢?
阡陌本想買兩匹馬,可是這傻蛋死活不肯騎馬,只敢騎驢。阡陌又想到,如果兩人並肩在街上騎著兩頭驢,那場面豈不是太……所以她果斷地只買了一頭。又心想,騎驢就應該有騎驢的裝扮,於是便買了這套行頭。一路上,她和傻蛋換著騎,倒也不覺地累。
哎,要是有墨染在就好了,也不用落得騎那傻驢的地步,但是轉念一想,當初是自己不辭而別的,便又嘆了口氣。
“媳婦兒,我們到底要去哪啊?”
“……”
阡陌沒有回答,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橫了他一眼,“哪有這麼多廢話?跟著我走就對了!”
傻蛋又不樂了,嘟噥著說:“媳婦兒好凶啊。”
“……”
“媳婦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