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就開始歡呼起來。
“看!莊園裡升起我們的旗幟了!勝利了!勝利了!”在遠處一直觀察著城堡動向的一群當地貴族,當得到這個令人高興的訊息後,都是歡呼不已。
他們裡面的貴族,大部分是附近的貴族,其中又有大部分是一些爵士之類的小貴族,見到整片領地都得到了收復,他們的心情,那真是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太好了!我就知道,這位羅蒙大人,果然厲害!那隻侵佔我們領地的大惡魔,就被他幹掉了!哈哈……”這個莊園的領主,一個爵士,早就樂得嘴都合不攏了。
“是,這位巨鷹德魯伊果然了不起啊!”其他人也紛紛讚歎著說著:“我們聯合起來僱傭他,真是英明啊!”
按照之前布特朗家族給的報酬標準,一些爵士聯合起來,僱傭羅蒙,並且同樣聯合起來,湊出一塊騎士領,給這位巨鷹德魯伊,當然,適當的金錢報酬也是少不了。
就算如此,跟整片領地的收復比起來,其實是非常划算,也難怪他們如此開心了。
在他們看來,憑著一個人的力量,就能夠幫助自己一個個的收復祖先留下的領地,這自然需要強大的力量。
如果幫他們收復領地的人本事不厲害,那是不是也就代表著,他們這些沒本事收復領地的人是廢物呢?
為了防止給別人造成這種錯覺,這些貴族自然是盡力的捧高巨鷹德魯伊的地位,將他的功績和勇猛,說的越大越厲害越好。
只有這樣,才不會顯得他們這些保不住領地的人是一群廢物!
以後人們一說,只會說:巨鷹德魯伊真是了不起啊,這樣厲害的惡魔軍隊,都被他給打敗了!
而不會說:你看那些丟了領地的領主,多廢物,人家一個人能幹掉的大惡魔,他們派出一支軍隊都擺不平……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巨鷹德魯伊的名聲,在一些有心人的推動下,向著極高的位置升去,甚至傳播到別的地區。
遠處鎮城上。
“你知道嗎?昨天巨鷹德魯伊又收復了一處領地!”
“真的?好厲害!”
“是啊,聽說,他至少殺死了一千隻惡魔!”
“一個人殺死那麼多惡魔?簡直就是千魔斬啊!”
“千魔斬?好名字!夠氣魄!”
於是,在這種情況下,透過人們的不斷傳播,羅蒙的“千魔斬”名氣,開始越來越大,甚至超過之前的“巨鷹德魯伊”稱號。
“大人,您又獲得了一塊騎士領了。”
“秩序之神公證了嗎?”
“已經公證了,秩序之神教會甚至準備派遣一個專門牧師,長期跟隨記錄,免的一次次麻煩,您覺得呢?”原本悍勇小隊第二號人物,副隊長埃恩維恭謹的問著。
現在埃恩維非常開心,跟隨著羅蒙作戰,風險小,收益大,他現在的田地,已經由一開始的二十畝,擴大到了五十畝。
這樣的情況繼續下去的話,獲得一塊麵積超過二百畝的扈從領,只是時間的問題。
“可以,讓這位牧師前來,這樣我們省了無數時間。”羅蒙說著。
擴大自己的威望,有專門認證的秩序之神牧師在,就省了無數功夫。
“是,大人!”埃恩維高聲著應著,然後又說著:“您知道嘛,現在領地裡都傳播您的事蹟,您的名聲傳播四方……”
並且把情況一一說明,知道這個訊息,羅蒙怔了一下。
剛剛收到了那群低階貴族聯合給予的一小塊莊園,正帶著人,在這處領地上檢視著,這時聽到有人向自己彙報了這些訊息,羅蒙惟有搖頭。
他的心裡卻是很高興,畢竟名氣這東西,多了,對他並沒有壞處,聲望和實力,這本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