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就沒有她辦不了的案子,有多少大人物都被她送進牢房裡了啊……”他一邊嘆息一邊看著羅天搖頭,一副“何況是你”的神情。
聽起來真的很可怕,羅天心裡想著,這樣的人類就算吃下去估計都不好消化吧?
“總之,無論如何不能讓她真的起訴。孫律師,乾脆我們先起訴那家報社怎麼樣?”大家聚在一起開始商量事情的解決辦法,羅天插不上嘴,也出不了什麼語音,只能獨自走到窗邊看著外面發呆,心裡盤算著這場鬧劇什麼時候才能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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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劇在某些人的推動下,順利地演變成了風暴。
這幾天立新市的電視、電臺和報刊全部都在討論青年人的偶像崇拜的問題,而且對於某些偶像的品行提出了質疑(這個“某些偶像”指誰就不用說了,反正大家都知道)。品行不端,又做出令人髮指的行為(羅天:我做什麼了?不就是吃過幾個記者嗎!),這樣的人有沒有資格被稱為偶像?現在的年輕人瘋狂地崇拜、追捧他們,會學到些什麼?我們的社會應該怎樣去引導年輕人建立正確的愛好?對這一類問題的爭論熱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