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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的路上,總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沒有不喜歡他。正如您所說的,世上很難有女孩子不會喜歡賀子競。可是,有人比子競更需要我。”暮歌輕聲說。其實暮歌還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還是如此,冷冷清清,連表情都沒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長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長大成人體味世間百態後,都會覺得,還是當個嬰兒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嚎幾聲,簡單又幸福。可畢竟還是長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這麼幾個劫數。幸,愛與被愛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見。

暮歌心軟,見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個凌暮歌,所以辜負與被辜負,也成了暮歌要經歷的一種修行。她暫時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張,有些無措。或許再過段時間會好些,現在子競剛走,多少釋懷不了。

最近幾天,似乎多多少少有點可以體會子競的心情了。他那麼驕傲,再愛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經不想再陪她這樣永遠曖昧下去了。得與不得,兩個選擇,兩個結果,總要出一個了結的。就是這樣的賀子競,他陪著她度過了她最青澀彷徨的少女時代,給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虛榮和愛,何其有幸!負了他,她一定會遭天譴的!

若干年後,一次被晨歌拖著去看電影,聽到電影片尾響起時,那一瞬間,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淚下……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最好不相愛便可不相棄,最好不相對便可不相會,最好不相誤便可不相負,最好不相許便可不相續。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從不曾遇見她,如此,他便還是曾經那個賀子競,無憂,喜樂。

正文 何處惹塵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傷口結了痂,長新肉的時候有些癢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著,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處理了。可這件事暮歌怎麼不不肯依他,害得這位小爺鬱悶了好一會兒,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個屬於他自己的疤洩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靜的生活。夜深時,靠在凌遠航懷裡,偶爾她會想念西藏,想再聽一次大昭寺的鐘鼓聲和僧侶們的梵唱。白天,上學,應付一些人事,然後回家,家裡有晨歌,凌遠航時常很忙。

她還是沒有朋友,生活單調地幾近乏味。

只有大少偶爾回來找她。似乎他很喜歡和她呆在一塊,每次來時都愁緒不解,走時神色落寞。有時來得早了還會陪著暮歌上一節課再接她走,常常帶她去吃好吃的私房菜,就看著她吃,吃完了才說:好妹妹,跟哥哥說說話,哥想聽你說話。

暮歌本身也不是健談的人,於是便笑著給他講解經文裡的故事。

其實暮歌發現大少根本沒在聽,每次她在講的時候他都在發呆。明明握盡眾生繁華,可暮歌卻覺得這樣的大少好可憐,這麼苛責自己,平時連發呆的權利都不肯給自己。所以她會一直講,講很長很長的故事,講完一個又再講一個,直到他笑著給她遞過來水,笑著摸摸她的頭。

某日暮歌終於問出了口:大少,既然放不下,為什麼不去爭取?

他卻只是笑笑,回道:因為求不得。

簡簡單單的幾個字,暮歌聽了卻心酸地想哭,可大少卻只是笑說她傻。

“放不下的是什麼?”

“是十九年的感情。”

“很愛很愛嗎?”

“很愛很愛。比很愛很愛更難的是我沒有勇氣放棄這麼多年的時光。”

暮歌點點頭。她懂,並感同身受。凌遠航之於暮歌,不止是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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