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個?”一個年輕的騎士輕聲驚叫起來:“可我們出來時就三十二個人。而且還死傷了那麼多。”
“人數有時說明不了什麼。”魯道夫冷冷地看著驚慌失措的這個騎士:“他們一個夠砍你這樣的四個,而我一個夠砍他們十個。”
這番話,說得很在理。程千尋抓住時機,猛地裂開嘴。好似哈哈大笑起來,這下把其他騎士都感染得逗樂了。
戈登伸出手,第一次摸了摸雪狐的頭,也是讓其他人看到雪狐在笑。他故意笑著鼓舞士氣:“說得沒錯,就連狐狸都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不要說出比豬還要蠢的話了。”
外面又喊了起來:“戈登子爵,投降嗎?”
戈登也不傻,對著外面喊著:“這事情很大,讓我考慮一下。”
隨後他看了看四周:“我決定打。”
可怎麼打?魯道夫嘴角自信地揚起:“拖時間,現在已經是快中午了。拖到晚上。到了晚上,趁著黑逃進樹林裡和其他人會合,然後殺回去。”
戈登點了點頭,一巴掌拍在了剛才說錯話的年輕騎士肩膀上:“弓箭手的劍術比較差,近距離作戰。這下你一個夠砍他們二個!”
所有騎士都會心的一笑,其實這也是安慰的話,但聽上去蠻有道理的。弓箭手努力練習射箭,除非天賦異稟、否則劍術自然沒有一直練習劍術的劍手高強,這跟劍手大多射箭不如箭手一樣。
魯道夫側頭看了看樹林四周,有些騎士還躲在樹後,多少就不確定了:“我們要想辦法通知其他人。讓他們到了晚上在一個地方聚集,然後我們前後夾擊,打得他們逃都逃不了,讓路易這個老傢伙,這次連老本都輸光,徹底歇菜。”
可誰去送信?一個騎士將頭上戴著的皮帽子扔了出去。滾了沒幾圈,四五根箭就射了出來,其中二根將帽子頂釘在了雪地上,劍尾的白色羽毛還“嗡嗡”發顫著。
沒人敢出去,魯道夫道:“我去。”
他剛要走。雪狐用嘴一下咬住了他的袖子。
魯道夫一愣:“你去?”
程千尋猛地點了點頭,不能讓魯道夫和戈登去冒險,他們一死,她也算失敗。
過了一會兒,當魯道夫喊著:“三二一,扔!”幾頂毛皮帽從馬車底部扔了出去。
“嗖嗖嗖。。。”一群箭射了出來。等箭落下後,程千尋飛快往旁邊的樹林竄去。
那些弓箭手一看到全是帽子,先鬆了口氣,又看到一條白色細長身影從車底鑽出,還以為眼花了。等看清是隻雪狐,就聽到路易氣急敗壞地吼著:“射,快射死它,快呀!”
一隻狐狸而已,但僱主說要射,那就射吧。
程千尋趕緊地“之”字型飛快的打著彎逃著,擺脫了射下的箭,一躍跳進了樹林裡。
躲在樹後,她長長地吐出一口氣,隨後趕緊地去找尋其他騎士。
跑了大約十來米,就找到了四五人。她對著他們“嗷嗷”地叫了兩聲,還揚起了脖子,讓對方看到脖頸處繫著一根麻布,下面捆著一塊獸皮。
其中一個人走過來,狐疑地取下獸皮,翻開來看。那是用木炭畫的一張草圖,上面畫著他們要去的位置。
“兄弟們跟我走,這次說不定又要發了。”那人正招呼著人要走,但褲子被雪狐咬住了。
他回頭一看,雪狐放開了他的褲子,盯著他手中的獸皮,好似明白了什麼:“你還要通知其他人?”
雪狐點了點頭,蹲坐在那裡繼續看著他。
他將獸皮原樣卷好,用麻布捆上,摸了摸雪狐的頭:“那去吧。”
程千尋於是繼續尋找其他躲進樹林裡的騎士去了,身後傳來了讚歎聲:“這個聰明的小傢伙。”
無所謂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