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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卻對吸血鬼獵人非常排斥。我細細看了這些居民,很多人臉色蒼白,象是營養不良;可他們的物資卻是很充足的。”

“是費恩!”以利亞猛地拳頭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來:“這個傢伙很懂得心理學,一定是和這些居民達成了契約,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護他們的安全。”

一起去過中世紀獵巫層的魯道夫深有體會:“教會的稅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來,根本不值一提。”

大衛去過其他的層面,心有餘悸道:“有些強盜、土匪團伙掃過後,什麼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確實每週提供幾個人的血液是划得來的買賣。”

看過資料的魯道夫道:“據傳說,吸血鬼每週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時間幾乎不用吃任何東西 。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說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紅酒作為替代品,可遠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約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沒有資料。”魯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會將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傳說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對他們來說如同是毒藥,他們會吸到被害人心臟停止跳動的前。如果按照這樣計算的話,一個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時會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獻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這就很容易計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麼六個血族,每週就需要三萬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個人每人獻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這個小鎮總共只有一百五十個人。一個月下來。就是鎮上的每個人都吸了個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個月才能恢復獻血前的體能。一個月一次的話,怪不得這些人的臉色跟死人差不多。

“這些血還不夠。”程千尋搖了搖頭,計算了一下:“一個月就獻血一千毫升,那麼這些人不臉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們應該還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麼的。”

“沒有血的時候,老鼠血也會喝。這些牲口被吸乾血後,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著吃了。”魯道夫又略微計算了一下:“這樣的話就夠了,每週十個人的一萬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夠讓他們喝飽。”

以利亞又補充了一句:“加上路過的旅客、商販,足夠和平相處了。”

程千尋回憶了一下:“他們應該不會經常攻擊路過的人。今天我們去,那裡的居民也是對我們建議可去可不去。”…

這就又有點奇怪了,路過是需要經常獻血,那麼索性就讓路過的人去送死,這樣的話。就可以省了二個人去獻血了。如果是二個人過去,那麼就是四個人不用去獻血,有什麼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結論:“這些居民也是在保護他們。”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這裡失蹤的話,多少會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為一旦被吸血,那麼絕對不能讓這人再活著出去,否則這裡有血族的事情就會擴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尋和魯道夫去買東西,他們是要去朋友那裡的,最好還是讓他們去了後再回來,到時死了才不容易被人關注。

想想這裡沒有很沉重的賦稅、沒有徭役、沒有壓迫,簡直就象個世外桃源,就連強盜和山賊來了,也是有來無回,只需要每週十個人每人給個一千毫升的血。看來他們不光是給了保護,還給了其他的,讓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對於本來就是對付最難對付的戰爭心理疾病的費恩來說,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尋當然明白目前的形勢,這個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確實實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了。

此時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衛將羊排用匕首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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