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了,就被村裡的五六名青年男子不由分說的叫了起來,給了他打獵的用具,便要求他跟著去打獵。完全不明白怎麼回事的程輝山,瞪大眼睛看著手中的獵具,又看了看不遠處的含笑的莫小漪,又看了看自己精緻的水綠色的衣裳,頭一低,像是嘆了一口氣。
“跟上啊!”打獵隊伍中的一個面板黝黑精壯的男子回頭喊了一句。
“哦,好!”
程輝山回過神,趕緊跟了上去,剛走出幾步,回過頭,對這莫小漪揮了揮手。
“嗯!”莫小漪重重點了點頭!
這是對他的考驗吧!!
一行人向外圍的山快步走去。
“嘿嘿,今天大家要加把勁了,村裡的糧食不多咯。”
黝黑精壯男子道。
“好咧!“眾人齊聲應接,然後刷刷的往山裡鑽!他們根本就不理會程輝山會不會打獵。
程輝山一路沉默,有樣學樣,居然很快就掌握了獵具的使用方法,讓眾人眼睛一亮,對他倒是親近了不少。
無論是在走到哪裡!都是要用實力證明自己!
……
如此的生活,又是一個月,如若不外出打獵,則是在村裡幹粗重活兒,程輝山那身光鮮的衣服在開始不出三日就已經破爛不堪,看到他這般狼狽模樣,莫小漪笑不攏嘴的給他送來了粗布衣服,程輝山穿在身上卻是覺得無比舒服。
在這段時間裡,程輝山學的很快,很多技能一學就會,不出半個月,他就能獨立打獵,打來的獵物還很肥大,給村裡出了不少力。
他為人和善,平易近人,很快就獲得的村裡大部分人的認同。
一些喜歡莫小漪的男子則不少於程輝山在打獵中或粗重活中進行過比賽,要和他一分勝負。小村裡人就是如此簡單粗暴,直爽的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願。程輝山體格著實驚人,無一敗績,如此一來,程輝山在小村人心中的地位亦是漸漸穩定。
對此,最開心的莫過於莫小漪了,雖與程輝山不在一個屋簷下相處,但卻是日日見面,日日共餐,有時候還會幫程輝山衣服,真是羨煞旁人!村裡的老人看著莫小漪如此開心模樣,無一不開心嘆道這孩子長大咯。
程輝山慢慢的適應了小村的生活,開始喜歡上這裡的民風和人,尤其是那個每日等待自己的那個女孩兒……
第二十一章 救難
這日,程輝山吃完早飯便跟著狩獵隊伍一起出了村。
程輝山精緻的臉龐與白皙的面板在經過一個月後未曾改變,穿上粗麻布衣後,卻毫無違和感。沒變的是樣子,變的是氣質。
一個月的相處,程輝山早已與同行的人熟了,一路上有說有笑,當眾人問及對村子有什麼感覺時,程輝山毫不猶豫地說狠喜歡這裡,想留下來,惹的眾人哈哈大笑。任誰都看的出來,他喜歡的是這裡的人,一個人兒。看著這群樸質的村民,程輝山真是開心極了。
“咚!咚咚!咚咚咚!!”
背後的村裡傳來急促的大鐘聲,一行人齊刷刷地停下了腳步!
“是村鍾!!出事了!”
“快!回去!!!”
待眾人轉過身,卻發現程輝山早已在前方飛奔著,那速度比平時追捕獵物簡直快的不是一點半點!待眾人來到村門口,急促的鐘聲早已停了下來,撞進眼簾的是一片狼藉!程輝山也不見了蹤影!
“村心!!”一行人心裡慌了,臉色也難看,往村中心趕去。在村裡的中心處,設有一大鐘,叫村鍾。小村有一個規定,村鍾在重要的日子便會用的上,若是平日被敲響,那就是有危險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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