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他認為自己的舉措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他現在不太敢為自己的舉措負責。
如果他的判斷出現了失誤,那他很難承擔這種失責的責任。
所以像這種十分嚴重的問題,他最好還是向上請示一下。
只要上面有人能回答,給出他具體的答覆,那事後論起來,這件事的責任就不在他身上了。
大事小事,無論是什麼事情,只要是請示一下,總歸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在這段時間裡,司法部的工作效率其實也不是那麼的高效。
不過就算是有了許多道層層上報,層層詢問的程式,司法部的工作效率也沒有降多少。
要是他們的工作效率再不快些,裡織是絕對會和他們算賬的。
話說回來,這個案子的負責人直接就對自己的上司請示了處理意見。
上司接到了下屬轉過來的鍋,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於是把這個鍋轉給了更上級。
於是這口鍋就一層一層的往上傳,最後傳到了裡織手裡。
裡織看到這個案子,沒覺得這個案子有什麼問題。
案情的事實和經過都很明顯,並且事故的起因和這位手藝人也沒有關係。
在遇到事故的時候,這位手藝人也進行了積極的營救。
並且在法律上,他的妻子和他的父母都是平等的人,和他都是最親近的親屬,在遇到危難的時候,他對這些親屬有著平等的救助義務。
換句話來說,無論他是救出了自己的妻子,還是救出了自己的父母,都沒有任何問題。
畢竟在法律地位上,這三個人對於當事人本身的親屬關係是相等的,地位也是相當的,不存在所謂的實施施救行為時的優先權的問題。
所以無論怎麼講,這位手藝人在整個事情的經過中,都沒有犯任何的錯誤,也不應當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
相反,這位手藝人在明知火場危險的情況下,仍然能夠堅持返回火場,企圖拯救自己的父母,並且成功救下了妻子,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表揚的事情。
如果他當時救的是一個陌生人,那麼一個見義勇為的證書和大力宣傳絕對是跑不了的。
不過因為他救的是自己的家人和親屬,他本身就是具有救助義務的,但是這並不代表他積極營救的行為就不難能可貴。
:()火影:我在木葉當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