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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這類案件和殺人協議府衙的檔案館裡早已經堆積了若干,並不以為奇,也沒什麼用。因為殺手同盟早已搭通天地線,遇上這種事情只要依例上下打點到位,就能得到“本案所涉之江湖仇殺,律法並無明文定例,所告稱之殺手同盟亦無從查實,且押後再議”的判決,而一“押”之“後”,卷宗就只會在檔案冊裡積灰長黴,絕對永無“再議”之日了。聶小無的字號他們倒是第一次見到,因為持有後者的僱主一般非富即貴,殺人交易往往也事關重大,既然事已達成,又見識了聶某人的身手,一般都理智地選擇了沉默,並且很多人衝到半路上就改變了主意,不是折返回家睡覺療傷就是改道去花月樓之類的地方慰藉心懷了,難得像這位僱主般勇往直前地衝到府衙來的。

所以官吏們都不願放過一覽傳說中的聶某人墨寶的機會,草草打發了原告,就聚在後堂一邊吃酒一邊傳觀,一邊傳觀一邊吃酒,對江湖兒女的好義任俠、無拘無束的風格讚歎不已,又對自己蠅營狗苟、無聊庸俗的人生感慨不已,不覺就吃到了後半夜,正要散席的時候,抓住我的官兵們又興高采烈地收隊回衙了,不免又相互敘說了一番,謙讓了一遍,決定通宵慶功,於是喚人來收拾席面、整理菜餚,重新入座,大家繼續一邊吃酒一邊傳觀,一邊傳觀一邊吃酒……正觀得高興吃得痛快時,書吏報上從我身上搜出的惟一物件,那張寫著“聶小無”的字條。負責我這件案子的捕頭一邊招呼書吏也來吃酒,一邊隨手接過瞄了一眼,立刻酒醒了一半,還以為自己眼花了,趕忙從旁人手中要過另一張來對照,結果是立刻嚇醒了滿桌人的酒,於是我就馬上被重兵押入深牢,然後待次日大家真正酒醒之後,便決定對我開始審訊,奈何審來審去都沒有什麼結果,於是決定當堂對證,讓我無話可說。結果我果真被嚇得無話可說,卻只讓他們更加鬱悶……

他們敘述的當然沒有這麼詳細生動,但我在緩過神來之後因為實在無話可說,只好在腦子裡重新演繹了一遍上述經過,因為想得太入神,看起來大概就是一副不明所以、雷打不動的痴呆相,於是官吏們又換了一副惡狠狠的樣子嚇唬了我一通,諸如“你還想隱瞞什麼?啊?其實我們都知道了!老實交代吧!”等等的套話說了一遍又一遍,奈何我所知道的都是他們剛告訴我的,只好繼續傻傻地盯著他們看,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疲憊的我又被疲憊的官兵們押回了牢房。

過去我受審回來總是一身鬆快,沾地就能睡著,今天卻翻來覆去也難以撫平激動的心情。天啊,原來偶像聶小無也用這種廉價的白糙紙!這樣一位天下最高絕的殺手,有著多麼平易近人的作風啊!而對這樣一位天下最有錢的殺手來說,又顯得多麼高深莫測,讓人無法揣摩啊!而聶小無的字居然也寫得這麼爛,不,是這麼自然隨意,居然和大字不識一籮筐的我的筆跡幾乎一模一樣,讓我覺得我離偶像是那麼的近啊!可他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紙,寫這麼爛的字呢?是故意的嗎?還是本就如此?還是……猜不透的種種又讓我覺得離偶像是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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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陷囹圄(4)

在這裡要說明的是,以我的“學識”是根本不知道即使紙條的質地和形狀可能巧合,但筆跡這東西即使再爛,也不會有這樣驚人的相似度,但在當時的我看來,比如師父和師哥的字,雖然細看有“雞撓體”和“狗刨體”的區別,粗看卻都是那麼回事,一個不小心寫成一模一樣也很有可能,反正狗刨的也是雞撓的教出來的,能差多遠?所以我一不小心把偶像的名字寫得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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