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這個職位上。唉教訓啊”張子劍帶著一點幸災樂禍的口氣說道。
張子劍起身準備走的時候,劉洋開門進來,手裡拿著一份報紙,臉色比較難看,對著侯立國說道:“侯書記,省城日本送過來了,上面,上面有篇報道咱們的。”
“拿過來看看。”侯立國趕緊站起來,結果報紙就開始看起來。瞬間臉色變的更難看。張子劍也好奇,當下也沒走,想看看報紙的內容,怎報道的。
當侯立國看完的時候,張子劍走到他的辦公桌跟前,拿起報紙,在第三版有篇《為何隱瞞死亡人數?》一個引導性的疑問標題,確實吸引人的眼球。
報道是這麼寫的:
當雲N省南通海大地震事隔三十年後解密當年傷亡真實情況,人們歡呼“不再隱瞞真相是社會的進步”之際,惠安、衛東開發區北辛村傳出驚人內幕:一傢俬人性質的鞭炮廠,在巨大利潤驅使下竟然僱達四十餘人二十小時趕工做煙花爆竹,當夜上班員工十八人,由於意外引發大爆炸,十八名員工全部遇難,官方稱難者三人,那麼將實際死亡人數由十八人為何要減為五人呢?
諸如此類隱瞞事故真實傷亡情況的報道並不少見,已不能夠“驚人”了。但透過這些“隱瞞”事件,發現的一些問題卻令人深思。正如有人發出質問:死亡人數被隱瞞意玉何為?是啊,有關單位為何要隱瞞事故傷亡的真實情況呢?
先看錶層上的。其一是為了所謂“影響”。工程出事死了人,主事者臉上自然無光,仕途前程肯定也會受影響。而少死幾個人,少上報些損失,似乎就能多少扳回些臉面,挽回些影響,不至於“跌”得過慘,於是造假。其二是為少擔責任。近日專家們指出:D省的地質災害九成是**所為。是**自然有人要承擔責任,而傷亡、損失小,所承擔的責任、所受到的懲處也必然會減輕些。明乎此,有人弄虛作假隱瞞真相也就不奇怪了。
但以上兩點只是隱瞞真相的原因之一,我以為其最隱秘動機則是擔心**行為暴露。傷亡、損失越大,社會影響就越大,相關調查也必然會更深入徹底,查到最後,或許就能讓**見了陽光。這應該是**分子最為害怕的,所以會千方百計挖空心思隱瞞真相。X省潘安市閔橋垮塌死了幾十人,最終挖出了金熙林、林重山等一大串貪官。我想,如有可能,金熙林他們也是會將橋之垮塌上報為斷了幾根欄杆,將死亡人數由幾十人變為二三人的,如此,說不定他們就能躲避法律的懲處,最起碼會比現在所受的懲處輕些。無奈隱瞞橋之垮塌與死亡人數非在他們能力範圍之內。我想,這可能也是他們深以為憾的吧。
某市一幢大樓被火焚燬,傷亡情況被隱瞞,財物損失也少報了許多,結果主事者未受法律制裁。而據知情者透露,從火燒現場建築物的倒塌情況來看,該樓是豆腐渣工程無疑。我想,假如死了人的情況及財物損失未被瞞報,有關責任人很有可能就要面對一場審判,而不可能逍遙法外。因此,“隱瞞人數意玉何為”應是一清二楚的。
當前,對一項工程的建設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監督,往往要等工程出了大事故,造成了重大傷亡,才能從調查中發現**行為,這就使得一些人膽大妄為鋌而走險搞**,萬一“不幸”樓毀人亡就想方設法隱瞞真相,來逃避或減免懲處。由於不能從源頭上、制度上實施有效監督,抑制**,所以惡**故接二連三發生,人民生命財產一次次門g受重大損失。要真正有效減少惡性傷亡事故發生,就必須徹底改變事前無監督,只能等“出事”了才被動處理的狀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嚴謹的監督體制。舍此別無它途。
再看衛東開發區北辛村此次重大事的背後有隱藏了什麼呢?是否也隱藏著不為人知的案情呢?希望相關部門能給予真像。
張子劍看完後,在看看寫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