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感覺神奇,原來表面相沖的食材並不一定是不能組合的,一旦組合,可能會產生全新的味道。
薯條最好吃的時間被耽擱了,張楓只好換著吃了,一大口龍蝦肉送進嘴中嘴。
“唔,原味十足,非常非常新鮮,毫不誇張地說,還有點海洋味道,絕非急凍貨色可比,怪不得客似雲來。”張楓讚道,用的是漢語,主要是為了錄下影片。
但這個舉動自然是惹得兩位“同桌”瞪著眼睛看著張楓,張楓只好笑著解釋了一邊。
“你們華夏沒這樣的美食嗎?”愛麗絲忍不住這樣問道。
若是平時,若是像去不丹的飛機上的那次,張楓估摸得生氣,但愛麗絲的臉上卻沒有那種鄙夷,純粹天真的問,所以張楓笑著解釋道:“我最近剛從尼泊爾旅遊完,不是我故意說那邊的食物,咖哩吃的我的胃口實在是很差,這是我來倫敦吃的一頓飯,所以表現的有些激動,但若說到美食,遍地米其林規格的華夏,自豪的來說,應該少有國家能比,但,我們總要嚐嚐不同美食,不是嗎?”
愛麗絲和瓦里安都是認真的點頭,不過聰明的愛麗絲似乎聽出了張楓正在旅行,所以便問了起來,張楓也不吝嗇分享自己行走在路上的時光,三人邊吃邊聊,氣氛更加輕鬆了。
吃完蒸的吃烤的,略顯肉烤得有點老偏韌,但味道也不錯。
似乎是龍蝦相對桌上的其它美食突出一點,所以,後面的張楓只是淺嘗輒止,為了避免被說浪費,張楓還心機的假裝身體微微不適,讓殷勤的服務員收走了剩下的食物。
“來自華夏的朋友,我們去酒吧,倫敦,是全世界酒吧最多的地方,你來了倫敦,就得去酒吧看看,酒吧才是倫敦的文化集中之地,還有很多美麗的姑娘,我相信你這樣帥氣的東方人,會受到很多姑娘的歡迎,會有不少的……yan遇。”瓦里安最後一個詞是用手搭著張楓飛耳朵說出來的,似乎是怕愛麗絲聽到。
但愛麗絲似乎猜到瓦里安說的是什麼,白了一眼瓦里安,道:“不用瞞著我,我知道你說的什麼,不過我也強烈建議你去去酒吧。泡吧是倫敦夜生活的一大特色。
在倫敦大大小小有超過5000家的各式酒吧,很多酒吧有很長的歷史,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維多利亞時代。每間酒吧都有自己獨特的風格。連名字也都千奇百怪,包括了世間的所有事物。
倫敦酒吧分成三種,一種是沒有音樂和舞蹈,只供應酒,叫做bar,另外一種有音樂和舞蹈,比較喧鬧,叫做club。還有一種叫pub,風格介於bar 於club之間,熱鬧而不嘈雜,還可以提供簡單的食物。
倫敦的酒吧裡都供應本土和外來品牌的啤酒,一般來說,沒有音樂的bar裡酒的價格要便宜一些,泡酒吧是當地人過夜生活最主要的一種方式,酒吧也是當地人的一個主要社交場所,每天去酒吧已經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每到週末很多倫敦人都會喝得半醉回家。酒吧不但代表著於英國的一種文化,也體現著英國人的性格特點。
甚至還有“不瞭解酒吧文化就不瞭解英國”的說法。所以,酒吧一定要去,對了,你喜歡安靜點的,還是放縱點的?”
“附近的酒吧我都很熟!”愛麗絲又補充道。
空氣凝固的幾秒鐘後。
“哈哈哈!”
三個笑聲同時響起,談不上勾肩搭背,但也算是親密而行,選的酒吧是一間可以看夜景的酒吧,名叫anchor…bankside。位於泰晤士河河畔,歷史悠久。是最佳的戶外飲酒聊天的場所之一。
這裡的人員穿著還算是隨意,起碼比餐廳那些西裝革履或者是正正經經穿著休閒服飾的人要隨意多了,背心、短褲、拖鞋,似乎在全世界都是放縱的標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