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了。
這個發現讓雷雷興奮不已,更加立志要做一個好人,一個出名的好人,一個受萬人景仰的好人,一個絕世的英雄,他要讓整個珈藍大陸上每一個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只有這樣,他才能掌握更多的念力,修煉到《詛咒之書》中最後的一步……
咒神!
什麼是咒神?便是連神靈也能詛咒成功的人!
連神靈都能詛咒了,那麼,威脅一個神靈將自己送回地球應該不難吧?
雷雷想到這裡,咯咯的笑了起來,像只偷吃了小雞的狐狸……
半個月的時間裡,雷雷幾乎是廢寢忘食的在鑽研兩本《詛咒之書》,同時參閱辛克蘭的魔法筆記,一些最基礎的詛咒術他已經能熟練掌握了,只是還沒有施展的機會。
同時,他還用辛克蘭留在空間戒指中的一些魔法材料煉製出了兩個小法器,這兩樣法器中都有的血液和毛髮,一旦施法失敗,能代替雷雷本人承受一部分詛咒的反噬。
半個月之後的一個早晨,雷雷走出了房間,溫暖的陽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雷雷伸了一個懶腰,感覺心情許久沒有這樣舒暢過了。
人最怕什麼?
最怕就是沒有希望,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希望,雷雷便有了前進的動力和堅持下去的決心。
要揚名立萬,贏得天下人的尊敬和愛戴,這個目標可不好實現。
在這半個月裡,雷雷想到了許多種方法,譬如,自己可以去挑戰某個大陸上享有盛譽的高手,一旦成功,必然名揚天下,成為眾多修煉者心目中偶像,可惜自己這身修為實在是弱小了點,去挑戰人家的下場就是被大卸八塊。
又或者,自己可以去獵殺某個兇猛異常的魔獸,比如泰坦巨獸,當然了,以自己的實力,去了也是為泰坦巨獸添盤菜,不,連菜都算不上,最多就是開胃小點心,還不夠人家塞牙縫的。
不過呢,雷雷一向認為,打怪獸這種事情還是應該讓奧特曼來做,人家是職業打怪獸的,無論是噴火的還是噴水的,噴閃電的到噴毒霧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裡遊的,全部都能打,而且是堅持不懈持之以恆的打。
這顯然不是自己的長處,所以呢,這份有前途的職業還是讓別人去做吧,自己就做點風險小,受益高的事情。
雷雷經過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了一個短期的辦法,那就是掙錢!
掙了錢,可以去救濟災民,辦辦學堂,做點諸如此類的善事,雖然不能揚名天下,但也能造福一方,肯定能讓自己的念力得到極大的提高吧?
雷家三少只會用錢,不會掙錢,而雷雷前世是個大學生,還沒有輪到他為油鹽醬醋操心,自然也不會掙錢,不過,雷雷相信,以他兩世的經歷,掙錢不過是小菜一碟。
做生意,很簡單嘛,缺什麼,我就做什麼!
抱著這樣的理念,雷雷開始了尋找商機之旅,也就是逛大街。
第十七章 想到了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自由之城的繁華猶勝過派格帝國的帝都紅石城,街道兩旁的商鋪擺滿了各種貨物,不停有人進出,生意很是興隆,可雷雷走了一上午,卻是越走越沒有信心。
原因很簡單,不是珈藍大陸什麼都不缺,而是缺的東西雷雷也做不出來,比如,電視機珈藍大陸就沒有,可雷雷連根二極體都做不出來,何談其它?
雷雷現在很後悔,為什麼當初讀大學的時候會去選擇中文系呢?為什麼不選擇機械製造,或者化工這些系呢?
“唉……”
長嘆一聲,雷雷在腦中又開始盤算,味精,已經有了,流霞海中的一種魚曬乾後就是最好的味精,甚至還比味精更加鮮美,價格更加低廉。
火藥倒是沒有,不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