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姨之前的“風評”確實不怎麼好,又是花瓶,又是大手大腳的,不事生產之類的,感覺就跟一朵菟絲花似的,沒人供養都活不下去的那種。
就是梁詩詩才剛剛跟她接觸時,也擔心她“嬌氣,難伺候”。
現在接觸了這麼久,梁詩詩也不能否認,許姨身上確實有著諸多“缺點”,可就算如此,只要見過她和許良翰他們是怎麼相處的,感受感受許家的家庭氛圍,你就不能說她“一無是處”。
甚至,在你發現她身上的閃光點以後,還可能會喜歡上她。
你甚至會去反思,她真的有那麼“差”嗎?
她或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妻子”、“好媽媽”,但她確實把幾個孩子養得很好,就憑這一點,她就不該風評被害。
隱隱約約間,梁詩詩、阮芷荷二人感覺自己探究到了一些真諦。還說不太清楚,但有一點是確定的,那就是——想要自己過得痛快,那就不能當傳統意義上的好女人!
卞雨涵的案子還是很好查的,沒多久她就進去了。
康旭根本不相信卞雨涵是這種人,還跑來找過凌沁雪,問她是不是搞錯了。
凌沁雪一臉無語:“我又不是警察,證據又不是我找的,你跟我說是不是搞錯了,我怎麼知道?你要是有證據證明她的清白,趕緊交給警察啊。”
“可是……不是你報的案嗎?”
“案子是我報的,我差點都死了誒,我肯定要報案啊。”
“你不能撤銷嗎,反正你也沒出什麼事情……”
不等康旭說完,凌沁雪就炸了:“什麼叫我沒出什麼事?我少了一條腿,一輩子都不能跳舞了,你看不見啊?你給我滾出去——”
康旭還想說什麼,凌媽就出現了,把他推出了門外。
凌沁雪看到凌媽,沒有說話。
凌媽一臉愧疚,關上門就進了廚房,一直到補湯燒好了才端出來。
“對不起,如果不是我嫁給你卞叔,你也不會被他女兒給害了……”
母女倆坐在餐桌邊,凌媽望著女兒腿上的毯子,好一會兒才說出了這句話。
凌沁雪輕輕嘆息:“媽,又不是你害我斷的腿,你也不知道卞叔的女兒是那種人。卞叔怎麼說的?他有打電話催你回去嗎?”
“沒,他就是打電話給我,探探我的口風,想看看你是個什麼情況。還有就是……他想跟你商量一下,看你能不能把這個案子給撤了。他就卞雨涵一個女兒……”
不等凌沁雪說話,就聽到她媽難過地說道,“可我也只有你這麼一個女兒啊!她害了你的腿,憑什麼要你原諒她?你斷腿的時候多疼啊,你還那麼喜歡跳舞……我只要想想,我就覺得難過。”
“媽……”凌沁雪也覺得難過。
她到現在都沒辦法接受自己斷腿的事,結果還是卞雨涵故意“害”的。
兇手已經找到了,是她養的某條魚,因愛失痴,偷偷對康旭的車子動了手腳。事後還拆了,以為這樣就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但他們沒想到的是,她碰到了許姨。
要不是許姨,她大概就要被蒙在骨裡一輩子了。
對於許姨,凌沁雪還是感謝的。順便,對那個替兄弟扛鍋,把自己搭進去的傻小子于衡也順眼了些。
畢竟,要不是他在中間搭線,她也遇不到許姨這樣的“貴人”。
“我準備跟他離婚!”
當凌媽說出這句話時,凌沁雪居然一點都不意外。以她媽對她的重視,她都被卞雨涵害成了這個樣子,她媽還能跟卞叔過得下去才怪了。
更何況,卞叔還站在卞雨涵那邊,還想以“家務事”當藉口,讓她報警的事不了了之。
她對卞叔的“濾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