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表明,他已經死了,因為我們找不到任何能夠證明他還活著的證據。因此,他的律師傑裡柯先生認為他已經無法繼續付給我津貼了。但另一方面,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實我的哥哥已經死了,所以他的遺囑也不能執行。”
“我想知道你所說的那些能說明你哥哥已經死亡的跡象,是什麼跡象?”我追問道。
“主要因為他失蹤得非常突然,而且還是徹底的失蹤。或許你還記得,火車站寄存著他的行李,但卻遲遲沒人領取;另外,還有一件事更堅定了我的想法。我哥哥定期都要到外交部領取退休金,這筆錢必須由本人親自去領取;如果本人在國外,在代領取時必須出示此人仍然活著的證明。對於領取退休金這件事他從不含糊,而且他從來不會偷懶,也不會出現忘了把必要的檔案交給他律師的情況。但是,自從他神秘失蹤以後,他的退休金就沒有被人領取過。”
“這樣說來你的處境的確很艱難,”我說,“但是,要取得法院認定他已經死亡以及執行遺囑的許可,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你說得很對,”伯林漢先生緊皺著眉頭說,“但是這對我仍毫無幫助。就像你知道的,在當時那種情況,傑裡柯先生等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我哥哥一直沒有出現。於是傑裡柯先生採取了十分明智的做法:他將我和其他當事人都召集到他的辦公室,然後向我們宣讀了遺囑的內容。結果讓我很震驚,遺囑中的那些條款簡直太怪異了。其中最誇張的一點是,我那可憐的哥哥竟然認為自己已經將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盡善盡美了。”
“或許人都是這樣的。”我只是簡單地回應了一句。
“也許是這樣。”伯林漢先生無奈地說,“但是可憐的約翰,他的遺囑內容怎麼會如此離譜,我認為那絕非他的初衷。我們家是倫敦古老的家族之一,在皇后廣場附近有一棟房子,這棟房子名義上是用來居住的,但實際上是我哥哥用來存放收藏品的,而且它也是伯林漢家族世代居住的古宅。大多數去世的家族成員都埋葬在宅子附近的聖喬治墓園,只有極少數的幾個成員葬在了那一帶教堂附屬的墓地。我哥哥——這個單身漢——十分熱愛家族傳統,因此,他在遺囑中要求,在他死後必須要葬在聖喬治墓園,讓他和先人們在一起,或是把他葬在他出生的教區的墓地。可是這絕非單純地表達他的願望,或希望遺囑的繼承人幫助他達成心願,事實上這是作為影響遺囑執行的一個條件。”
“影響?怎麼影響呢?”我疑惑地問。
“這種影響是很要命的,”伯林漢先生嚴肅地說,“我的哥哥將所有的房產都留給了我,如果我先死掉了,那麼這份遺產就由我的女兒露絲繼承。但是,想順利地繼承這筆財產是有條件的,就是我剛才說到的——必須把我的哥哥葬在特定的地點——如果我們沒有完成這個條件,那麼所有的財產都將轉而由我的表弟喬治·赫伯特繼承。”
“但是,在這起案子中,”我說,“既然一直沒有找到屍體,那麼你們誰都無法得到這份遺產啊!”
“這一點我就不敢確定了,”他搖著頭說,“假如我哥哥真的已經死了,那麼我們可以確定一點,他並沒有被葬在聖喬治墓園,或者是他所提到的其他地方。對於這一點,我們可以根據登記資料得到證實。但是,如果透過這種方式獲得了死亡認定,那麼這份遺產就要交到赫伯特的手裡了。”
“那麼遺囑執行人是誰?”我問道。
“唉!”伯林漢先生嘆了口氣說,“這是另一個讓人困惑的問題。遺囑有兩個執行人:一個是傑裡柯,另一個就是直接受益人,所以根據遺囑內容,這個直接受益人就是赫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