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名字籤一簽,從今以後,我們再無牽連!”
唉,他為了雅芳的事已經夠煩了,實在沒那閒工夫再管吳英美。平心而論,他的確違反了婚前協議書的第一條,付給吳英美一千萬就可以重返自由,這個價碼其實不貴,值得花。
他從福伯手中拿起筆,不管奶奶的表情有多難看,這件事無論如何他都要自己作主。
他依約簽下離婚協議書,另外開了一張面額一千萬元的支票,當作是賠償吳英美名譽受損的費用,一併交給吳爸爸。
他喜歡這樣,一清二楚,大家從此互不相欠。
吳爸爸檢視了檔案上的簽名和支票上的金額,經確認無誤後,他轉身對孫奶奶道別:“謝謝孫夫人這些日子對小女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