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辦理正好是在徐晴生孩子之後‐‐
徐晴生完孩子,整個人都癱在病床上動彈不得了,有孩子要她煩心的,她又哪裡有空去整這些?而法院處理這些事情的手續流程是需要一點時間的,所以我們推斷,徐晴剛和自己的律師接觸過,確認可以將我的罪名升級為&ldo;故意殺人未遂&rdo;之後,就立即去法院辦了這些訴訟手續。她應該是會在手續辦完之後,第一時間找沈方炫耀或要挾什麼的,但她並沒有這樣做,這隻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她還來不及找沈方,便就要生了。
分析過後,我不禁這麼想:有時候,徐晴這個人看起來真是可怕,可是,她也好可憐,這也許正是映襯了那句&ldo;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rdo;。
過後許久,我一個人靜思近來發生的事情的時候,又忽然想到,徐晴來要挾沈方時說的那些話:&ldo;她說她的孩子快要出生了,她信不過任何人,她只相信我一人,所以她要我親自為她接生孩子。&rdo;
忽然間,又再次覺得,這個人心計深沉得可怕又可憐。她並非不知道,此時此刻的沈方對她唯恐避之而為不及,可她仍然只選擇了沈方為她接生孩子,她說&ldo;行不過任何人,只信沈方一人&rdo;,這樣表面風光無限,內裡卻孤立無援,只能和一個不願見到她的男人伸手祈求幫助,這又是何等的淒涼。
想到那句話背後的意義的時候,我忽然覺得徐晴非逼著沈方替她接生孩子,也不單只是為了報復沈方那麼簡單。
每每想到徐晴生孩子的事情的時候,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她養母那奇怪的眼神,那驚懼、又憎恨的眼神,讓我感覺到來自這個女人身上的惡意與危險,而徐晴卻與這樣的人相處了二十多年,她防著自己孩子出意外事故,說不定,防的就是她養母。
後來幾日,我們遊走於法律邊緣,沈傑停止了手頭上的面試‐‐我真是十分感激他為我做的事情,在他妹妹生產的時候他並沒有出場,可是卻在聽說了我要打官司的時候,第一個冒出主意說要去拜訪徐家人,從徐晴的家人處入手,而這一樁難事,則是被他和沈方一手包攬了。
我自己已經是個懷孕9個月的孕婦了,自然是再也不能四處奔走,只能待在賓館裡面等待訊息。為此,閨蜜夏虹請了一個星期的長假,特地留在賓館裡面陪我調節心情。
然,自從經歷了徐晴生產一事之後,我確信了沈方對我的心意,心裡面那患得患失的包袱就消失了,身體也漸漸地恢復了起來,睡眠足了,胎動也平息了不少,照鏡子時,發現自己的臉色又恢復了紅潤。
越是臨近預產期,我就越收心,專心準備待產的事宜。那一場官司明明是我的事情,可是我卻不怎麼上心了。屠涵亮也同我分析過,說法律有規定,如果死刑犯是個孕婦的話,那麼就會將行刑的日期推遲到生完孩子之後,而在生產方面,法律是有相關政策來保障孕婦在監獄裡面生產的。更何況,我現在還沒把馮嶺打死呢,他就是一個植物人,我還沒達到以命抵命的地步。
這也就是說,就算徐晴又買通了法官,到最後,法官也不能硬扣&ldo;殺人&rdo;的罪名到我的頭上來,最後大不了被判賠償醫藥費之類或有期徒刑;就演算法官真的能硬扣&ldo;殺人&rdo;的罪名到我的頭上來,我也能順利地生下孩子。
所以,我反倒不在乎最後的結果了,因為結果不是我一個人努力,我就能扭轉的,決定我未來的,是法官,而不是任何一個人。島何夾亡。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