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國中畢業後沒多久,司琴的父親便因病過世,孤苦無依的她只能在親戚家之間被當皮球踢來踢去,因為她“威名遠播”,沒人願意家裡有個“掃把星”。
最後,她被丟到一家地處偏僻的孤兒院,院長是個只以營利為目標的生意人,所募得的捐款大都中飽私囊,沒有太多餘錢可以留給孤兒們;那裡雖然提供衣食,卻不保證溫飽,除非有人來參觀時,院裡孩童的吃穿才能像樣一點。
至此,她對人心和人性,已不再抱有希望。
就這樣,她在孤兒院住了三年,直到十八歲可以自立門戶為止,之後,她不曾再回去過。
在她十八年的歲月裡,享受到的溫情少得可憐,讓她總是不禁懷疑,這世上是否真有溫暖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