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麼可笑的兩個字。
我從來不曾做過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從二十歲到三十歲,我這一生最好的時光已經過去。
和我結婚的時候他二十三歲,那時還是略顯青澀的大男生,如今時光已經將他雕琢成穩重成熟的男人。歲月幾乎沒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跡,除了氣質,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變。
我簽完自己的名字,推開那份協議,再籤另一份。
筆畫出奇地流暢。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離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詞彙與他大吵,最後他摔門而去。在他走後,我獨自泣不成聲,倒在床上放聲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愛的孤獨熬成了毒,一絲一縷,侵入了血脈。我以為自己會一生一世與他糾纏下去,不死不休。
沒想到還有這一天。
我還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