潰逃。短短几分鐘內,史家又如此寫道,連年的征服似乎就要劃上休止符……但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兩個妹妹投入戰局之前的那幾分鐘。
這是歷史上惟一一次瓦格哈爾、米拉西斯和貝勒裡恩同時出擊,後世的吟遊詩人稱之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將近四千名士兵被燒成灰燼,其中包括河灣王孟恩。羅倫王僥倖逃脫,沒過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稱臣,後來還產下一子,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讀那麼多書幹嘛?”
提利昂聞言抬頭,瓊恩·雪諾正站在幾步以外,好奇地端詳他。他用一根手指夾住正讀的書頁:“看著我,然後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男孩狐疑地看著他說:“你耍什麼把戲?我看到你啊,提利昂·蘭尼斯特。”
提利昂嘆道:“雪諾啊,你是個私生子,卻真是夠客氣。你看到的是個侏儒。你幾歲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歲,我卻一輩子長不到你現在這個高度。我這雙腳又短又畸形,連走路都成問題,騎馬還得配著特殊打造的馬鞍,才不會摔下去。你有興趣瞧瞧的話,這馬鞍是我自己設計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騎著孩子的小矮馬。我的手臂還算強壯,但仍舊太短,所以永遠也成不了好戰士。如果我生在普通農家,早被扔在路邊等死,不然就是賣進怪物雜耍團。唉,誰知我偏又生在凱巖城的蘭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歡迎,只因先前眾人對我萬般期待。你瞧,我爹幹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結果我老哥後來竟把國王給宰了,人生就是這樣變幻無常。如今我老姐嫁給了新任國王,而我那脾氣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則會繼任王位,只有我空擔著家族的名譽,總得盡點心力,你說對罷?但是要怎麼做呢?呵,我的腿太短,頭卻太大,總算這腦袋對我還算合適,憑著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寶劍,勞勃國王有他的戰錘,我則有我的腦袋瓜……不過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銳利,就得多讀書,就好像寶劍需要磨刀石一樣。”提利昂輕敲書皮,“瓊恩·雪諾,這就是為什麼我讀個不停囉。”
男孩靜靜地聽完這番話。他雖然名分上沒有史塔克這個姓,卻有張地地道道史塔克家人的臉:臉長,嚴肅拘謹,喜怒不形於色。不論他母親是誰,想必在他身上沒留下多少自己的特徵。“那你在讀什麼?”他問。
“跟龍有關的東西。”提利昂告訴他。
“讀這有什麼用?世上已經沒有龍了。”男孩語氣裡帶著少年獨有的確信。
“人們是這樣說沒錯,”提利昂答道,“很可惜,不是嗎?我在你這年紀的時候,還經常夢想哪天有自己的龍哪。”
“真的嗎?”男孩難以置信地說。或許他認為提利昂在尋他開心罷。
“當然是真的了,只要能騎在龍背上,即便是發育不良,畸形扭曲的醜陋小男孩也可以睥睨全世界。”提利昂推開熊皮,站起身來。“以前我常躲在凱巖城深處的地道,燃起火堆,望著熊熊烈焰,一望就是好幾個鐘頭,一邊幻想那是魔龍吐出的烈火。有時候我會幻想我老爸被火燒死,有時候則是我老姐。”瓊恩·雪諾一臉既害怕又驚奇的表情,提利昂看了哈哈大笑,“小雜種,別用那種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心裡在想什麼,你也有過這樣的夢吧。”
“我才沒有,”瓊恩·雪諾害怕地說,“我不會……。”
“沒有?從來沒有?”提利昂抬起一邊眉毛,“那想必史塔克一家人待你不薄?想必夫人對你也視如己出囉?還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