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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小說比警務工作更有意義嗎?”

“意義嗎,看您怎麼想了,”陳超說道,“您可能不知道,上大學的時候,我覺得寫詩是最有意義的事情。”

“好吧。不好意思,我是個律師,有點兒一根筋,理解不了您這境界。”

“不,律師職業本身就是個最好的例子,一個案子裡,對您來說非常重要的線索,對於別人而言可能就一錢不值。如今這個時代,有沒有價值取決於個人的思考方式。”

“聽起來真像在演講。”

“對我來說,這部小說的創作正走到一個關鍵時期,生與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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