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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審起來亦快得很,最後報上來,擬的是窩藏贓銀和強娶民女這兩條。

審完的案子要定讞,需過秋審處“八大聖人”的集議。安邦太這樣的案子,照說把案卷粗粗一覽,點點頭就過去了,可是這一回,吳天樂有話說。

“強娶民女這一條,我看可以劃去。”他不以為然地說,“第一他安邦太不是正主,不過是替著操辦,第二是兌足了銀子,兩家願意的。強定這個罪名,於律例上面說不通。”

他的話是有道理的。大家都知道,安德海倒了黴,審案的主事就不免揣摩上峰的意思,定得重了點。現在老吳這樣說,是秉公辦理的態度,其他七位,當然也沒有異議,於是安邦太這一條強娶民女的罪名,算是免掉了。

“倒是這部書……”吳天樂翻開那本《京師軼聞錄》的手稿,一邊翻頁,一邊提起筆來,毫不客氣地開始在上面劃槓槓,一共劃了七八條出來。

“諸位請看。”他把挑出來的手稿,分給其餘的七個人。大家被他這個舉動弄得有些驚奇,待到看過,見劃出來的那幾條,寫的都是諸如“某年某月某日,聖母皇太后歸寧”,如何華麗,如何熱鬧,又或是“正月二十九頒賞,太后賜某王爺貂裘一襲”,如何珍貴,如何漂亮之類的東西。

“老吳,這是……”忽然有一名坐辦,明白了他的意思,倒抽一口涼氣說道。

“不錯,”吳天樂把兩根枯瘦的手指用力點在案子上,斷然道:“這是私做起居注!“

(今天一更,見諒。)

*(未完待續。。)

第一百章 塵埃落定

所謂起居注,是記錄君上言行的一個東西,最初的本意是為了對君上的監督,由那些直筆如鐵的皇家史官來撰寫,連君上本人都是不得與聞的。不過久而久之,漸漸演變成一種檔案檔案,也就是所謂“記檔”,以便將來有什麼事,可以核對查實。於是有的事情,君上可以吩咐一聲“不記檔”,就不會在史料中留下痕跡。

由此可見,民間私做起居注,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一來是怎麼可以讓老百姓對皇家的行事瞭如指掌?二來是民間的記錄,或是多有不確,胡亂編排,跡近稗官野史,或是不懂得將皇家忌諱的事情隱去,因此一旦流傳,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損害。

這樣的事情,放在從前文字獄之風最盛的時候,是可以掀起腥風血雨的,就算是現在,雖然許多事情已經弛禁,也免不了殺頭的罪名。看來安邦太到老也混不上一個秀才,不是沒有道理的,實在是見識太過淺薄,怨不得考官有眼無珠。

不過要定這個私做起居注的罪,也不是沒有疑問——其他的七個“聖人”都在想,一部十餘萬字的手稿,涉及此項的,不過七八條,百餘字,據此就要定這個罪,略有勉強之感,未見得就是“秉公辦理”的態度。

可是還有另一條,也是人人都意會得到的——安邦太一個鄉下土佬,進城沒幾年,有些宮裡的事兒,哪能知道得這樣詳盡?自是安德海回家的時候說出去的!

有此一念,便人人都不肯開口反駁了。彼此相視。緩緩點頭。同時人人也都明白。安德海這一回是死上加死,絕無活命之理了,因為無論做君上的再怎樣寬容,也決不能容許一個太監把自己的宮內之事拿出去搬弄。

再過兩天,這幾件表面上看起來並無勾連,實際上卻是一脈相承的案子,陸續都有了結果。

李開山,斬立決。

安邦太。斬立決。

成方忠,交內務府慎刑司,杖死。

安德海,交內務府慎刑司,杖死。

僥倖活下來的,是明山。到底是旗人的身份,而且除了“貪髒不枉法”一條外,竟然沒有別的律例可以拿來對付他,只好按罪加重一等,做成流刑。發往打牲烏拉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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