艘。其海商集團的船隊,從日本引進“旱針”指南定位。(參見泉州歷史網qzh。126。《泉州人名錄·鄭芝龍、鄭成功》)
結構法的造船順序
明·萬曆年間(1573—1619年),受歐洲近代建造木船順序工藝的影響,開始採用“結構法”造船順序。即先定龍骨,次安裝肋骨及框架結構,再附上船側板,最後釘船底板。
據《使琉球錄》稱,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使臣夏子陽記載:“舟急(“舟急”合一字)居其底,為船之主。凡兩舟參(“舟參”合一字)交榛、龍膀、龍骨、通梁參錯鈐束,皆附舟急(“舟急”合一字)以起架。”
舟急(“舟急”合一字)指船底中央縱向巨木,有時專指中段龍骨,到清朝才改稱龍骨或舟參(“舟參”合一字)。兩舟參(“舟參”合一字)指首尾兩段龍骨。龍膀可能指龍骨翼板,是否包括整個船底板還不清楚。文中所稱的龍骨,在清朝一般改稱肋骨、曲手或曲手板。通梁指船體的框架結構。
造船順序從宋代的“船殼法”到明代的“結構法”的變化,體現造船首先應考慮船身的整體結構的牢固性。至於貼釘船底板、舷側板則在其次。這是製作技術上一大進步。尤其是在船形趨向大型化的情況下,更加適宜。
抗倭戰船
嘉靖(1522—1566年)、萬曆(1573—1619年)間,沿海抗倭鬥爭需要,經常修造戰船。
《崇武所城志》載:“為防倭寇之害,每十百戶設官船十隻,快船二隻,各編字號。在西門外西港邊打造。今人呼其地為船場下。”
當時的抗倭名將、泉州人俞大猷(1509—1580年)曾親自督造各種大小戰船。對各種船型、效能、施工用料等,在他所著的《洗海近事》中都有記述。(參見泉州歷史網qzh。126。《泉州人名錄·俞大猷》)
《洗海近事》稱:當時戰船有六號,一、二號具名福船,三號曰哨船,四號曰冬船,五號曰鳥船,六號曰快船。
福船勢力雄大,便於衝犁海浪,底尖上闊,首昂尾高,吃水一、二丈,舵樓三重,帆桅三根,傍護以板,上設木女牆及炮床,是戰船中的主力。
冬船又稱還滄船,吃水七、八尺,風小亦可動,便於攻戰追擊。
鳥船頭小而體肥,船身長直,設有帆桅,兩舷各加二櫓,帆櫓並用,船行水上,有如飛鳥。
快船有又開浪船、趕舟曾(“舟曾”合一字)船,比鳥船更尖銳,吃水三、四尺,四槳一櫓,坐三、五十人,快速性高,能狎風浪,便於哨探或撈首級。
又據《明會要》載:“大福船客百人,底尖上闊,舵樓三重,可順風行,不能逼岸泊。”“烏舟曾(“舟曾”合一字)艚閩制,耐風濤,且御火戰。”
當時俞家軍抗倭,轉戰福建、江浙一帶沿海,有時要深入河口港汊,有時要追擊殘寇於外海,故戰船須大小不等,吃水深淺不一。效能各異的不同船型的船隻,組成一支“混合艦隊”,才能適應戰爭需要,克敵制勝。
在長期海戰實踐中,逐漸篩選出一些有價值的船型,並趨於定型規範化。以後建造,用料估算就比較方便。
《洗海近事》中有這樣記載:“今應所造福船、冬仔、鳥艚各若干只,其船具要高大深長。大約福船以長八丈、闊二丈有零,鳥船以四、五十石載,冬仔亦須極大者。”
該書還記載各種型號船隻的建造用料甚詳,便於備料成批生產。如:“大福船面闊三丈,共十五隻。本船木料橫樑:中艙長四丈五尺,頭艙長三丈二尺,尾艙長二丈。大柚四條用杉木,含枋長二丈九尺,闊三尺,厚一尺五寸……小頭桅長六丈,圍四尺。大桅長九丈,圍六、七尺。戰棚用松板五百五十片不等,每片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