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清末以降的舊軍隊,操典制度本身未必粗疏,但執行起來,從上到下,從將到兵,大都相互糊弄,十停裡做不到三停。這種滿身漏洞的軍隊,見起仗來,遇上認真執行操典制度的軍隊,自然就被打成了篩子。
關卓凡說道:“俗話說,‘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操典制度‘差之毫釐’,不用等上戰場,‘失之’的,就是性命!”
他掃視諸將,聲音變得嚴厲:“比如軍火庫裡的彈藥,碼堆雖然齊整,彈種、批次也分得清楚,但作業通道寬窄不一,有的通道的寬度沒有達到操典標準!遇到緊急情況,誰敢保證不會忙中出亂,撞塌一堆彈藥,引發不測?”
華爾和張勇的冷汗馬上就冒了出來。
軒軍天津駐地的軍營都是“臨時建築”,空間略有不足,軒軍的彈藥又特別“充裕”,庫房裡彈藥碼堆的“密度”不得不大了一點。想著過了年,新軍營包括新庫房很快就會建成,現在只好先“委屈”些日子。
沒想到爵帥的眼睛這麼毒!
*(未完待續。。)
ps: ; ;明天兩更。
*
第七十七章 大熔爐
本來,軍火庫是總軍需官貝靈格的責任,但人家貝靈格不止一次對華爾和張勇就此提出異議,可兩位軍團長也有苦衷。
軒軍是打平了捻匪才決定常駐天津的,諸事倉促,現在的庫存彈藥,大部分是其後才從上海裝船北運。兩地未通電報,訊息不暢,終於一不小心,就超過了天津駐地臨時庫房的正常儲存量。
華爾和張勇當然不會以此辯解卸責,兩個人互相看了一眼,“刷”地站了起來,說道:“是,屬下處事不當,請求處分!”
關卓凡“哼”了一聲,說道:“好,華遠誠、張克山,罰俸二月,以示惕厲!”
華爾和張勇胸膛一挺,同時立正,大聲說道:“是!”
這個“俸”,可不僅僅是“正俸”,而是他們所有的“正項”收入。
華爾的“正俸”,只有“三等子爵”一項,每年三百六十兩,月俸不過三十兩。
張勇的“正俸”,包括一等子爵,每年四百一十兩;提督從一品,每年一百八十兩;另外,身為提督,張勇每年還有兩千兩的“養廉銀”。合計每年兩千五百九十兩,每月二百一十六兩。
他們收入的大頭,是做松江軍團軍團長、副軍團長的俸銀。
當然,這個俸銀,包含朝廷行政職務的正項收入。華爾在朝廷裡沒有行政職務;張勇的行政職務是提督,其正俸和養廉銀,是包含在他的松江軍團副軍團長的俸銀裡的。並不重複發放。
軍團長的俸銀是每年八千四百兩。副軍團長的俸銀是每年七千二百兩。則華爾每年“正項”收入為八千七百六十兩,每月七百三十兩;張勇每年正項“收入”為七千六百一十兩,每月六百三十四兩。
所以,“罰俸二月”,就是扣華爾一千四百六十兩,扣張勇一千二百六十八兩,相當不少了。
其餘將領,無不凜然。
補充幾句。
清朝的官員。給幕僚的“束脩”,迎來送往的費用,都要出自自己的“正項”收入。這個措施,用現代的標準來看,當然不合理。但農業社會的統計監督手段有限,如果這一類“公出”,另列開支,則不知道能從中生出多少花樣情弊?
這種“財務包乾”的概念,現代社會也是很普遍的。但工資和報銷總得分開來,不然錢不夠花。或者雖然夠花,卻總覺得“公出”的花了自己的錢。難免另外“找撲”,為貪汙受賄提供動機。
軒軍明確規定,“俸銀”和“公出”分開,各級將領,在俸銀之外,根據可能發生的“交際”,另有一筆固定的“交際費”,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