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著三張或羨慕,或震驚,或茫然的臉沉默片刻,林義感受著掌心裡微微有些出汗的小手,開口道:“麻煩你們幾位把表情往回收一收,別這麼大陣仗,弄得我女朋友都有點緊張。”
“嘶……”劉健倒抽一口涼氣,莫名的覺得牙酸:“這,這是你女朋友?”
他突然發現身邊這倆貨說的還真特麼對。
確實值得羨,不,是嫉妒。
也不知道林義是從哪兒找來的這麼一位。
“如假包換。”林義樂呵呵的,面對這種豔羨的目光,該說不說的,確實挺舒服。
“怎麼就你們三個,你們倆的物件呢?”
“一個出差,一個剛分手。”楊銘幫著解釋。
“怎麼個意思?”林義皺眉。
孫巖聳肩,“她帶隊去參加一個散打比賽,這幾天都不在。”
“你沒跟著去?”
“沒有,我去幹什麼,她難得不在,我還能舒服一點。”
見林義看向自己,劉健挑挑眉,“哥們還用解釋嗎?”
“你不用。”
林義認同的點頭,本以為分手的是孫巖,整的他還驚了一下。
如果是劉健的話,那就很正常,反正這貨換女朋友的速度比換衣服都勤,畢竟是天天在劇組裡泡著,接觸到的群演多的一批。
裡面不乏一些腦殼有包的姑娘。
“嘖嘖,還真是雙喜臨門。”林義感嘆一句,又想起什麼叮囑道:“今晚上不準叫公主。”
這話是專門對著劉健說的,這貨玩的太花,得給他打個預防針。
不然幾個穿著暴露的女人混進來,很容易把自己單純的小白菜給帶壞。
“放心,特意選的就是清場子。”
“那就成。”
拉著小白在沙發的角落坐下,將她的小手繼續攥在手裡,林義指著屋裡的三個人挨個給她介紹:“那個凶神惡煞的你見過,就上次幫咱們搬家來著,叫楊銘,你別看他長得跟要吃人似的,但絕對是個好人。”
楊銘憋著臉:“嗯,我是好人。”
“你,你好。”小白鼓起勇氣打了個招呼,聲音並不大,好在這會兒沒人唱歌,包廂裡並不嘈雜。
她對林義的這位朋友印象很深,畢竟對方長得確實可怕,上次見面的時候自己都一直不敢和他說話。
林義輕輕捏捏她的小手,示意她不要緊張,又接著往下介紹:“那個穿著格子衫的是孫巖,是個程式設計師,就是程式設計的,而且他還是個痴情種子,雖然女友虐他千百遍,但他依然選擇原諒。”
說著,他貼到小白耳邊小聲補充一句:“其實就是舔狗。”
小白一怔,剛想問舔狗是什麼意思,就聽孫巖喊道:“林義,什麼叫選擇原諒,我咋聽著這麼彆扭?”
林義撇撇嘴,也沒理這貨,追了五年的物件才追到手,還天天捱揍,一點都支稜不起來。
不過倒是沒說過分手什麼的,估計是真愛,當然也可能是這貨有受虐傾向。
小白雖然不明白舔狗是什麼意思,但還是壓下心中的疑惑,畢竟這會兒是林義在介紹他的朋友給自己認識,照例輕輕點頭,打了個招呼:“你好。”
聽到對方跟自己打招呼,孫巖立刻滿臉堆笑,“嫂子看著比照片裡還漂亮。”
“你小子挺會說話的。”
見這貨沒再口嗨,林義不由欣慰起來,又指著劉健介紹道:“這個扎著丸子頭整的跟個文藝青年的是劉健,工作就是給人化妝,屬於混時尚圈的,同時也混跡娛樂圈。”
一圈人介紹完畢,林義見幾人依舊盯著自己看,這才想起什麼。
“哦,剛才忘了介紹,我女朋友姓蘇,蘇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