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言語不通,如外國人,那是最不敢當的。”後來章續娶湯國梨,能詩善文,雖並非章理想中的兩湖人,卻能說鄂語。
章太炎在與夫人湯國梨結婚前,只娶一妾王氏,並未正式娶妻。他的自定年譜中關於此次婚姻,只是簡單記載:“光緒十八年,二十五歲,納妾王氏。”據章太炎的弟子汪東所撰的《餘杭章太炎先生墓誌銘》中記載:“先置室,生女子三人。”據說章太炎早年患癜癇病,加上動輒言反滿,被人認為是個“瘋人瘋言”的瘋子,門當戶對的人家無人願將女兒嫁其,母親只好將自己陪嫁丫頭許配給他。因無媒妁之言,故不能算正式結婚,只能算納妾。而章太炎在文章或書信中提到王氏,也稱其為“妾”。
1903年,王氏去世,章太炎準備續娶,北京《順天時報》上登了徵婚廣告。章是我國最早登報徵婚的人。根據日本武田熙《章炳麟的結婚》及高田淳《章炳麟傳》的記載,章太炎徵婚的條件大致如下:一、以湖北籍女子為限;二、要文理通順,能作短篇文字;三、要大家閨秀;四、要出身於學校,雙方平等自由,互相尊敬,保持美德;五、反對纏足女子,丈夫死後,可以再嫁,夫婦不和,可以離婚。
章太炎的徵婚廣告登出後,一時沸沸揚揚,傳為奇談。各地報紙爭相轉載報道,而章“夫死之後,不令守節,可以再嫁”,更被許多人認為荒唐透頂。
章太炎對湖北女子有好感,據說,是因為他曾對一位畢業於女子學校的湖北籍女子吳淑卿極為中意,也有人告訴他,吳對他亦有好感,但此事最後作罷。日本1936年8月的《中國文學日報》報道:“吳淑卿女士,十九歲,志願加入革命軍,稱為革命女志士,為當時轟動一時的新聞人物。彼願作章炳麟伴侶,有意示愛。章氏懵然,未曾介意。黎元洪見此情形,願意做媒。章氏以革命為重,結婚為次,未成事實。”被拒後,吳淑卿在《民立報》發表《吳淑卿投軍文》道:“……愚生雖學問淺薄,但對國事稍知一二,今不以男女有別為畏事,但願我國四萬萬同胞,同心協力,負起振興中華大漢之人權,發揚黃帝后裔之光輝……”(原文為日文,由陳存仁翻譯)
章太炎的夫人湯國梨,字志瑩,自幼聰慧好學,曾入私塾讀書兩年。23歲時,湯國梨受革命新思潮影響,謝絕媒妁,入上海務本女校讀書。鄉人以奇女子視之。湯在校結識張謇之女張敬莊、張通典之女張默君等,常一起縱論天下大事,頗有男兒氣概。1907年,湯以第一名的優異成績畢業,任教於吳興女校,後擔任該校校長。1911年秋,湯與同學張默君、談社英等籌組女子北伐隊響應革命。後在孫中山的指示下,與張、談等人在上海創辦神州女校和《神州日報》。
湯國梨能詩善賦,章士釗在《伯兄太炎先生五十有六壽序》中寫道:“吾嫂湯國梨女士,辭趣繽紛,足有才藻,徒以文名為吾兄所掩,則溫和勤謹以相夫子,非吾兄歡輒不自歡。”
章、湯二人於1913年在上海哈同花園舉行婚禮。婚禮上,一向糊塗的章太炎又少不了鬧笑話。婚禮這日,章太炎需西服革履,著皮鞋。章一向穿布鞋,不知如何穿皮鞋,結果左右不分,將鞋穿反,賓客見狀狂笑不止。
陳存仁曾問及許福關於章太炎結婚的情況,許福說,在哈同花園辦婚禮是烏目山僧(宗仰)和園主英籍猶太富商哈同洽商的。湯國梨不穿禮服,著便服,章太炎穿的不知是哪裡找來的一身怪衣(據陳存仁說是明代服裝),戴的是一頂其高無比的大禮帽,走路時,兩手亂甩不已,連孫中山都笑到合不攏嘴來。司儀喊著三鞠躬,大禮帽落在地下二次,又引起鬨堂大笑。
婚禮結束後,哈同本來要用他的汽車送章氏夫婦到“一品香”去擺喜筵,答謝親友。章太炎推辭,跳上了不知哪位朋友的馬車,直趨“一品香”。“一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