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認識張汝陽?”我不好意思地看看他說道。
“你覺得呢?”他笑笑。
“那他為什麼要化妝啊?他們不是認識嗎?”
“一個可能是。兇手本身就是一個送水的工人,另外一個可能,就是兇手是你們廠。但是不是張汝陽那幢樓的人,他也沒有親戚朋友在那個單元住。”
“所以他怕有人認出他?”
“沒錯。兇手如果是送水工的話。他完全可以白天再行動。張汝陽一般都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來,那個時間其他人都在工廠。目擊者會更少。”
“可是如果認識的話……好像董林那樣,半夜三更去找張汝陽不是也很正常嗎?而且這樣還安全。”
“我以為你能想到。”他笑了一下說道。
“什麼意思?”我迷惑地說。
他深呼一口氣,“上次去找你,你不想見我,就騙我說不在家,接著又說你是喝醉了不舒服……”
“呃,這段跳過,說重點。”我低著頭說。“你跟兇手不一樣,撒謊只是興之所至,所以你考慮不到其他問題,即便被揭穿了也無所謂……”
我的臉越來越燙……頭低得不能再低。
“這個兇手殺人,很明顯不是一時衝動,所以他一定會想好退路……也就是說,他必須比其他人有更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不是,你沒明白,”我蹭蹭臉,稍微不那麼燙了,趕緊說道,“如果他半夜去找張汝陽,不是沒有人看到嗎?那樣就不需要不在場證明了啊。”
“如果他有半夜去不了的理由呢?”
我愣了愣,“你是說他不是我們小區的?”
他點點頭,“不是你們小區的,案發時,又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你想到什麼了?”
“董林,章斌,趙小強和李添海。”案發時在保安室喝酒的,非本小區的四個保安。
“呵,你記性還挺好,都記得呢?”
“我這幾天做夢都是這幾個人,你說我能不能記住?”
他笑了笑,沒有說話。
“唉,那調查一下這幾個人十點到十點半期間在做什麼,不就都清楚了?”
“要能查出來就好了,四個人都說不記得了。”
“啊?不會是同謀吧?”我忍不住又繞回N個兇手地怨念中。
“其實也不算不記得,有的說自己在家看書,有的說自己在街上溜達,有地說……反正就是沒有一個有時間證人的。”
“你等等,”我地思維又跳躍出去,“安眠藥是什麼時候被死者服用地?”
“你覺得呢?”“張汝陽前腳進屋,咱們猜的那個假冒送水員地兇手後腳就跟過去了……當時張汝陽應該還是清醒的,如果說張汝陽是在那之後才服用的安眠藥,半個小時他能不能睡過去啊?要是睡不過去,那兇手不是白費勁了,不在場證明就有漏洞了啊。”
“所以你覺得張汝陽應該是在外面服用的安眠藥?”
我點點頭。“我不覺得。”他搖搖頭,“一般來說,在精神放鬆的情況下兩片安眠藥就可以讓人在半個小時之內入睡,更不要說張汝陽服用的劑量不少,而且還有三種成分。”
“可是他家裡還有兇手啊,當然了,他當時不清楚這個人就是兇手,但怎麼說也不可能精神放鬆吧?”我反問道。
“張沿正在查張汝陽案發前的行蹤,你知道吧?”
我點點頭。
“晚上六點到九點五十五,中間將近四個小時,你認為兇手在什麼時候放安眠藥合適?”
“肯定是張汝陽快回家的時候啊。”
“張汝陽是坐計程車走的,我們假設他也是做計程車回來的,說明他去的地方如果走路的話很遠,